一列“和谐号”列车从京沪铁路线上驶过(千龙网)
【看中国2014年02月15日讯】中国铁路系统一直实施站票、坐票同价,有消费者起诉铁路公司定价不合理,广州的铁路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
中国民间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消息称,广州居民雷闯和朋友晓盐(化名)今年1月21号到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广深铁路公司出售的车票价格不合理,要求给他们买的无座站票打5折,并退还多收票款。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并在近日决定2月18号上午公开审理。
案件起因是,雷闯和晓盐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网上购得1月8号由深圳开往韶关东站K9004次无座站票,票价85.5元。他们支付了与同车次硬座同样的票价,在4个多小时旅途中却不可获得座位。他们认为,广深铁路公司收了座票的钱,却不提供座位,不合理,也不公平。
他们的代理律师葛永喜星期四晚间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铁道部改革拆分后,中国的铁路公司仍是垄断行业,存在车票定价不公、超载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铁路公司作为一个国企,它是一个垄断的行业。在中国,这种垄断企业利用它自身的行政权力、自身的定价权力、行业的优势,把坐票和站票定为一样的价格,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赤裸裸的剥削。你不能提供座位给人家,过道要站几十个人,你凭什么收这么多钱?特别是,任何其他运输工具,它都存在着不允许超载,铁路公司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权力去超载呢?”
雷闯2013年2月就火车站票与坐票同价的问题起诉过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先是拒绝立案。经10余次交涉后,法院收下起诉材料,但决定不予立案。对此次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能够立案,雷闯的另一名代理律师陈进学分析说:
“以前在上海告的时候,铁道部还在,现在变成铁路总公司了,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也脱离了铁路系统。以前铁路运输法院跟铁路系统是同一个系统的。”
尽管中国铁道部已撤销,铁路法院也移交地方,但是在中国,有关铁路公司的诉讼,仍归铁路法院管辖,普通地方法院不受理。谈到这起案件的胜诉几率,葛永喜律师表示:
“这个案子按照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的实质,它就会在铁路法院来审理。铁路法院吃铁路公司的,喝铁路公司的,那么显然案件的结果也不会太好,也违背了司法独立的精神。”
民间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的消息还显示,对此次起诉广深铁路公司,雷闯认为,胜诉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诉讼过程提升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
原标题:消费者起诉铁路公司定价不合理 法院将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