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北京公民在海淀区繁华地段促官员公示财产(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4年01月16日讯】中国媒体日前公布了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首次规定不得提拔“裸官”、因问责而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升职。但很多人认为,裸官不是任用提拔的问题,而是应该离职;在目前缺乏民众监督的情况下,中共中央的新规定难以遏制腐败,要解决中国官场腐败问题,党政官员必须先公开财产。
中共中央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加了“以德为先”的选拔原则,还针对大陆官场日益严重的“裸官”问题,加入了配偶、子女移民的“裸官”等六类人不得提拔;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升官”等内容。同时,新版任用条例也规定了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亲属任职时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此外,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党委和政府以及多个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而面对去年在安徽、山东、江苏、湖南、广东等地屡屡曝出的官二代获火箭式速度提拔个案,25岁女镇长、80后副处长等层出不穷的现象,条例也对“破格提拔”提出了明确的时间和级数的要求;而提拔已有问题的官员,将追究党委领导成员责任。中国媒体在周四报道了上述消息后,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反响,有网民认为中央明确裸官禁止提拔,有利减少腐败滋生,对贪官有震慑作用。但更多的网民则纷纷质问:“裸官就应该直接清退,又何来提拔?”
、“要是提拔后变成裸官怎么办?”、“真是家天下,知道是裸官还不抓?”、“假如和原配假离婚,将妻儿送出去,再随便娶个小三,不就破解了?”
新浪网民“明月夜行路”评论称:“这第三条,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居然还能当官?”另一网民“响马侉侉”发文称:“已经裸了,说明当前位置收益已经足够了,是见好就收的前奏了,哪会在乎区区一个提拔。奈何以不提拔惧之?”
原河北电台编辑朱欣欣周四向本台表示,从这个举措来看,当前裸官现象已经十分普遍,且“裸官外逃”是政府与国有企业的严重问题之一。从现在落马的一些贪官来看,其中就有不少是裸官,但中国到底有多少裸官却从未公开过:
“中国现在裸官太多了,就地免职不让他们担任将会影响官僚体系的稳定,所以才出台这么样的规定,本身反映了中央一级部门的无奈。”
尽管官方对“裸官”人数的多少没有明确数字,但新浪博客消息称,中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2010年两会期间表示,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中国共出现118万名“裸官”。另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
山东独立作家巩磊周四对记者表示,面对“裸官”外逃现象,去年广东曾出台限制“裸官”任职的规范,但由于没有执行财产动向监管、个人动向申报监管等措施,效果成疑。如果官员财产不公开,反腐就不是动真格:
“这个官他本身不是民选,是上级任命,再一个他的安全问题解决了,他会变本加厉的危害。这是脚疼医脚,头疼医头。规定很多,但无法执行,因为缺乏监督,再说还有很多规定,领导一切问题都要保密,一切都暗箱操作,他怕见到阳光。这个规定就是一个形式,安抚一下老百姓的怨气,这没什么效果。”
中国民众要求官员公布个人财产的呼声日益高涨,作为回应,官方曾在去年在广东省启动了多个财产公示试点,但几个试点单位的公示都未向社会大众公开,仅限于内部公务员查询。而另一方面,但走上街头公开呼吁落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维权人士却不断遭到打压、抓捕甚至判刑,引发外界不断质疑中国政府反贪腐的决心。
中共中央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首次规定不得提拔“裸官”。(视频截图)
(原标题:北京首次明确裸官不得提拔 民众质疑效果直呼财产公开)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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