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1月30日讯】后人皆知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文学上的造诣很高,却鲜有人知道他竟是“断案成瘾”的大法官。
白居易做过拾遗、参军、翰林院学士以及江州司马,后来还担任过忠州、杭州、苏州的刺史,调任刑部后,历任刑部侍郎、太子宾客、太子少傅、刑部尚书等职。正是因为有这些从政经历,使他接触过很多刑事与民事案件,断过不少要案奇案。他将那些形形色色的案子撰写成断案“判决书”,这些判决书加起来有一百多例,收录在《白氏长庆集》的第26、27卷里,被后人称为《白居易甲乙判》,简称《甲乙判》。
《甲乙判》不仅写得文采斐然、妙趣横生,细品慢读,书中判决的案例每件都公正严明,既合符法度,又能兼顾人情,由此可以看出,创作出大量文学作品的白大诗人在断案方面更彰显他耿直刚正的品格与过人的才智。
有一案例说,某位官员饮酒过量,深更半夜还在外边游荡,被巡查官捉住后,说他犯了宵禁令,那位官员拒不认罪,辩解道:“我有公务在身,准备早点上朝。”案子到了白居易手里,白居易审理后,在判决书上写道:“非乌马为政,焉用出以戴星?同宣子俟朝,胡不退而假寐?”意思是说,又不是奸臣当道,犯不着这么披星戴月急于奏呈圣上;如果像忠臣那样心忧国家,何不在家打个盹儿,这样更有精神。
那位官员看了判决书后无可辩驳,只得认罪。
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白居易刚调任刑部侍郎不久就遇上了一件。一位妇人告状说,她的娘家人去世了,孝服尚穿在身上,丈夫不但不施以慰问,反而弹琴奏乐,好不快乐。妇人实在忍无可忍,才将丈夫诉诸法庭的。白居易思虑一会儿,在判决书上写道:“俨衰麻之在躬,是吾忧也;调丝竹之盈耳,于汝安乎?”意思是说,丧服在身,是我的忧伤;而你却兴高采烈地拨弄琴弦,于心何忍呢?
一纸判决书说得妇人的丈夫无德无礼,羞愧难当,当堂认错。
白居易一生判案无数,且快速、公正、严谨。读完《甲乙判》,我深深地领悟到白居易审案的智慧并不逊色于他在文学上的造诣。难怪从唐代末期开始以及后来的宋元明清四朝,“明法科”科举考试,一直以他收录的个案集结而成的《甲乙判》为样板。
(原标题:诗人大法官白居易断过不少要案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