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1月26日讯】 特约评论员姜维平:由于重庆地方势力对清算薄王罪行的抵制,使许多“黑打”的内幕雪藏至今,外界所知只是冰山一角,目前得到的证据显示,除了王立军与“四大金刚”之外,还有一批公安局警员,充当了薄熙来枉法追诉的急先锋和侩子手,他们在过去的几年里,不仅奉命加入了270个专案组的某一部分,而且成为破坏国家法律的骨干,前者似乎可以原谅,后者却不能不查清,查明这一切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是为了避免历史悲剧重演。之所以近日最高法院下发文件,改变“口供至上”作法,督促平反冤假错案,并一再强调要排除刑讯逼供得到的非法证据,主要就是针对薄王统治下的诸多案件,李修武案是其中典型的一个,而重庆“091专案组”的民警黄定良就是必须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员。
从李庄等人披露的一些内幕文字中,不见黄定良的名字。但重庆消息人士透露的故事情节里,有当年紧紧地跟随王立军,郭卫国等人,具体着手对李修武等在押犯用刑的细节描述。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文字,使我看到了“唱红打黑”的乱法年代,政治野心家薄熙来为了夺取中共最高领导权,而趋使黄定良之流的警察抓人,打人,栽赃陷害,指鹿为马的事实。他们为了满足王立军取悦上级的需要,争取所谓的“立功表现”,不仅丧失了原则,而且丧失了人性。黄定良和魏新等人,亲自对李修武用刑144个小时,不让睡觉休息,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排便,等等,连轴转了6天6夜,直到获取胡编乱造的口供为止,而这时李修武排出的第一次尿液已是红色的血尿。
这一溅血的细节,类似于我10多年前的遭遇,读者不必怀疑,因为没有几个证人,亲身经历了薄熙来的“黑打”而能穿越十几年的时空,同时指证一样的情节。薄熙来在大连当市长时,就犯下了贪腐和枉法的滔天大罪,后来去山城又重蹈覆辙,应是人神共愤,为什么他在不同的城市和年代,可以同样地践踏国家法律而诬陷良民,并一再得手,在我看来,除了体制的原因,还在于国民的愚昧和劣根,而警察更易于成为专政的工具。从黄定良与李修武的对话中,可以找到弥漫整个社会的思想根源,李问他为什么要抓他,重庆渝中区刑警大队政委黄定良是这样回答的:“我跟你好说,你以为我软弱,我是来办案的,不是来听你诉苦的。”李修武回忆说,他的“反常”表现令我大吃一惊,正在我一惊一乍,云里雾里的时候,他把桌子拍得山响,说出了狂放的话:“我明确告诉你,我们是091专案组的,我们代表党、代表政府、代表重庆人民、代表这个时代,也就是代表薄熙来、王立军在‘唱红打黑’的大好形势下把你拿下。有没有罪不要紧,说不说无所谓,就算你再干净我也要把点点滴滴的灰,把大大小小的事串起来扩大十倍、二十倍,看你黑不黑。你不要想不通,刘少奇、彭德怀够伟大吧,打倒他们是毛泽东时代的需要,打倒你是薄熙来、王立军时代的需要......”多么肆无忌惮、赤裸裸的论调啊,像一个晴天霹雳在我的脑中炸响,把我一下从温暖的春天拖到了冰冷的冬天。它使我惊醒,使我真正意识这些人都想给我清白的身体上抹黑,把我搞臭,打倒我才是他们唯一目的。我绝望地想到,看来这个“莫须有”的罪名我是背定了。强烈的失落感和内心的苦痛使我决定保持沉默。免得黄定良恼羞成怒,他先是不分青红皂白大放厥词,然后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后来又用黑罩子蒙住我的头,一通乱打,断断续续地身心折磨一直延续到了晚上。
李修武一家
无疑地,这一细节透露了重大的惊人信息:如果薄熙来上台,他会进一步利用黄定良,魏新等警员,按照他的政治需要,进行“二次文革”,他们根本不在乎证据和司法程序而把他的政敌关进监狱,他没有从父辈的经历中找到中国民主与法制转型的理由,而是继承了官员内斗,徇私枉法的卑劣残酷手法,并运用到极致,不惜把中国再次带入动乱的年代。而在同一审讯场合,黄定良还明目张胆地转达了薄熙来,王立军的野心和志向,他们要摧毁百分之九十的中国民企,把老板关进大牢,把财产充公,表面上是恢复公有国营,实际上搞“官员所有”,因为薄熙来可以随意任命一个总经理或董事长,而掠夺或贪占国家的财富,至于他在辽宁扶持的民企,可以成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点缀和装饰品,也就是说,薄熙来全面葬送了11届3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的成果。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抓捕薄熙来并重判,是一场关系中国前进与倒退的政治斗争,由于他的贪腐与枉法牵扯的高官太多,中共担心动摇统治基础而掩盖了路线之争的实质,不得不切割了一大批贪官污吏和打手,不得不回避了重庆“黑打”的滔天罪行,也使黄奇帆,张轩,李剑铭,刘克勤,黄定良,魏新等人至今逍遥法外,这样一来就埋下了定时炸弹。当然,每一个得到薄熙来好处的公检法人员都怀念他,因为他调动7000名警察参与抢钱分赃,吃掉了数千亿的民企血汗钱,“唱红歌”,印发《读点经典》,发“红色短信”,等等,掏空国库5000亿民脂民膏,几乎每一个类似黄定良似的警员,都对人民欠下了血债,毫无疑问,“黑打”曾使数以千计的民企垮掉,数以万计的职工失业,数以百计的老板向海外转移财产,使全国数以千万计的中产阶级人士感到恐慌,进一步推动了波澜起伏的移民潮。所以,薄王之罪是毁掉中华民族前程的十恶不赦之大罪。
现在,不要以为把薄熙来关进秦城就高枕无忧了,国民还没有反思一个问题:与“文革”不同的是,那时紧跟老毛抓人打人时,动手的人是实心实意地认为对方是错的或犯罪的,也就是说,人们是被摘去了灵魂似的盲从,而如今,像黄定良这样的警犬,却从专案组一成立开始,就心里明镜似地知道,他们是在枉法追诉,之所以要主观上故意犯罪,是由于物质利益的趋动。以前我曾撰文多次讲过,薄熙来“抢大钱”,王立军“抢中钱”,故意叫警察“抢小钱”,所以,他们在经济上与薄王捆在一起,这正是历史事件类似之际的不同点,也是至今无法顺利平反的原因。黄定良,魏新之流,或是趁机抢了钱或物,或是立了功升了官,怎么可能自己吐出吃进去的肥肉呢?所以,他们并不会因为上级把他们放行而心存感激,只会出于个人私利而念及使他们发财致富的薄王,并千万百计地继续刁难民企,李俊所办的俊峰置业,至今举步维艰,多次被围困,而沙坪坝区公安局的警员看笑话,就是一个例证。
然而,不论如何,18届3中全会《公报》和一周后出笼的《决定》,毕竟再次肯定了国企和民企并存的现状,指明了经济改革的前景,只有亲身遭受了“黑打”的民企老板,才深远地体会了抓捕薄熙来的意义,它是文革后最重大的政治事件之一,不必计较官员内斗的动机和细节,历史只看结果,胡温习李以非凡的勇气和胆略,除掉了“国难”的始作俑者,避免了大倒退,使黄定良之类的警察成了丧家之犬,这卓越的功绩不可磨灭,但愿下一步要彻查大连,重庆两地的冤假错案,对徇私枉法的黄定良等人要绳之以法,对李修武,彭治民等民企老板的案件要重审,该平反的一定要平反,该抓捕的一定要严惩,该让他们吐出来的钱财,一定要施压,否则,一旦风吹草动,在秦城养老的野心家薄熙来翻身,与海外薄瓜瓜投靠的分裂敌对势力相呼应,黄定良之类就会再次冲出来咬人。
2013年11月24日于多伦多。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来源: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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