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1月26日讯】中国政法委负责人近日发表长篇文章,谈深化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法院和检察院的独立和公正的审判权与检察权。司法改革被认为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一揽子改革计划的保障。观察人士表示,高层表达出的改革决心是可贵的,但是只要是在一党执政的体制下谈改革,充其量只能起到安抚民心的作用。
*孟建柱:收权实现司法独立*
孟建柱2012年3月1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政协会议上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1月25日在官方的《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谈中国的司法改革。孟建柱在文章中指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中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司法不独立是中国现时存在的突出弊病之一。司法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当下中国民间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
孟建柱在这篇阐述司法改革的文章中认为,要确保中国法院和检察院拥有独立公正的审判权和检察权,要做到两项内容。一、必须将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集中由省一级统一管理;二、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文章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地方司法系统的人财物和司法活动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张思之:只要党派参与司法改革没指望*
北京资深律师张思之11月25日对美国之音谈了他对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态度。他说,对司法改革不抱期待,因为只要是有政党参与司法机构,就不会有独立。
“我基本上没有期待。因为他们这个做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根本问题就是党领导一切。不管是哪个党,党派如果不退出司法机构,司法机构必然要受党的影响,因此,它就很难独立。”
张思之认为,尽管将地方司法的人财物集中到省一级可以避免行政干扰,但是谁对省一级负责呢?谁能保证省一级的司法不受制于行政和党派呢?张律师指出,司法独立不是哪个环节的问题,而是整个司法体系的独立。他认为,孟建柱的司法体制改革充其量只能是安抚民心。
*迟夙生:事实证明司法独立不可能*
曾经是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迟夙生认为,依照目前的改革设想,司法独立是不可能实现的。
“(司法)独立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检察院它根本就不独立吧,但是它的财早都是条条不是块块儿的了。财权早就最高检察院拿走了。检察院的财政实际不依赖地方了,好几年了。那不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吗?”
迟律师说,在地方检察院院长的人选问题上,最高检察院经常遇到地方的干预。她说,实现司法独立的关键出路是什么,大家都清楚。
路透社引批评人士的观点认为,司法独立在中国只能是过嘴瘾,因为,司法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法庭审判也要符合政治上的考虑。
(原标题:孟建柱谈司法改革被指安抚民心过嘴瘾)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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