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8月20日讯】冀中星“讨说法”和吴虹飞被刑拘
七月二十一日下午,我在福州机场待机,听到北京机场航站楼发生了爆炸事件。最初情况不明,大家不免有些不安。但此后的事情就众所周知了。一个原本好手好脚的山东年轻人到东莞打工,莫名其妙地被“治安队员”打成了瘫痪,数年间他坐着轮椅上访投诉但怎么也讨不了“说法”,万念俱灰下拿出鞭炮中提取药粉的自制炸药,本只想引人注意却误拉引线,当刻他高喊行人走开,而自己却被炸伤。冀中星失去双腿后现在又失去了一只手,且左耳耳膜穿孔,而换来的则是“丧失人类文明底线、必须依法严惩”的刑事重犯身份。
冀案发生不过十小时,摇滚歌手吴虹飞半夜三更在网上发了条自称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居委会和建委”的微博,大概自知不妥,很快就删除了,代之以插科打诨性质的“我想炸炸炸……鸡腿”,却还是召来了警察。吴被郑重其事地刑事拘留,有专家指出她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可最高判处五年徒刑。此后公安部发出通知,针对当前屡屡出现暴力恐怖事件,要求必须严厉打击。《人民日报》则将近期诸如因口角摔死女婴、厦门公交纵火等暴力事件堆砌一起,认为都属于所谓“社会戾气”。
吴虹飞言论虽有不妥,但未造成真正危险和恐慌,仍属言论自由之列,上纲上线为刑事案件,人们自然怀疑当局借机报复她在公共事件上的态度,造成言论寒蝉效应。冀中星算什么恐怖分子?他分明在用牺牲自己的方式维权。厦门陈水总纵火烧死几十名乘客令人发指,然而有人评论“先是社会弃绝了陈水总,然后陈水总弃绝了社会”。韩磊因口角摔死婴儿,郑民生屠刀挥向儿童,让人看到人性深处的幽暗,但背后原因更令人深思。将这些笼统认为是“个别不正常的人”“非理性地破坏社会秩序”,回避了对深层责任的追问,默认中共对“社会”的保卫。
今年被抓政治犯已逾百名
有人做了不完全统计,今年被抓政治犯已逾百名,几乎都是冠以非政治性的罪名,什么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之类的,尽量不用危害国家安全来指控。例如被软禁的许志永居然是被北京市公安局的交通管理分局抓走,仿佛他具备王林大师的法力,可以在家中作法破坏交通秩序似的。也许是担心群众已知所谓“国家”是“党国”,反专制者遭“危害国家安全”指控,是求仁得仁的荣耀,是打中共的脸,还是少用为好。少用“危害国家”,多用“破坏社会”,偷偷摸摸,体现中共的狡诈和不自信。
冀中星危害公共安全、吴虹飞造成社会恐慌、藏人自焚、维人“闹事”是捣乱,要求财产公示是寻衅滋事……近日《人民日报》刊发署名“王小石”的奇文,声称“中国若动荡,将比苏联更惨”,更是赤裸裸吓唬人民。文中对俄罗斯极尽贬低丑化之能事,可惜大都是不实之言,据说引起俄罗斯有关方面的不满,可谓丢人丢到国际上了。网友辛辣指出,应该是“中国若动荡,党员将比苏联更惨”吧。总之,中共描绘了一幅“中国社会”脆弱之极的场面:境外环伺不怀好意的敌对势力,境内有充满戾气的残暴之人,有心怀叵测唯恐天下不乱的野心家……它告诉人民,“只有我才能提供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离了我就遭殃”,俨然是“社会”的保护神。当然这是谎言。
“从中兴到末路”
中国的宪法中写着“保护人权”,列举了公民的各种基本权利,中共却以实际行动证明这是一纸空文。集会、游行、结社、言论等自由与权利,人们一旦行使就可能成了它所谓的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图谋颠覆国家政权。它何尝关心社会和民众的福祉?它关心奴役人民的统治秩序,却把想安居乐业而不得的底层民众称作社会的破坏者。
中共不断逼人走向它的对立面,促使更多人放弃错误认知。是任其恶贯满盈,坏事做绝,等其自毙,还是从现在就有积极行动?颠覆专制秩序与建设民间社会是一体两面。一些自命激进的人听到“建设”就发笑,听到“公民社会”则斥为自欺欺人,他们认为这是帮当局的忙,在补台。这是误解。“建设社会”并非对中共有任何幻想,而是做自己的事。人云亦云随当局魔笛起舞,不分是非因由地谴责民间暴力抗议,逆来顺受的接受权力的凌辱,是维稳。而守望相助,给无助者帮助,给绝望者支持,像真正公民一样坚持权利与尊严,就是建设。社会是民众自己的社会,公民社会是公民的联合,政府权力应该来自于社会的授权,并且接受社会的监督而非恃强凌弱带来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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