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8月12日讯】“如果在每一个地方,人民都被认定是统治者的话,那么很明显,在任何地方,人民都没有真正进行统治。”这是现代美国研究者、研究洛克政治思想权威的约翰·邓恩在其所主编的《民主的历程·结论》中的一句话(第24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年版)。
万分不幸的是,远在大洋彼岸的这片“神奇的土地”正如他所言。
近日读杜导斌先生《谁是人民?谁的人民?》,颇有感触。杜先生从东西方从历史渊源“从方法论角度”很宏观地阐释了谁是人民,人民又是怎么一回事,应该说,没有什么人能站出来反驳得了。
不过,本人觉得杜先生虽把对人民的阐释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但对中国有些人而言,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他们是一帮痞子流氓。在本人看来,对付痞子流氓,不必用“理论”,用活生生的现实就能把那帮人驳得哑口无言。再说,那些人也并非真的不懂谁是人民,人民又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不过是在那假装:假装不懂。在假装人的面前,什么理论都无效,什么道理都讲不通。
人民,原本是一个很让人喜欢让人们感到温馨的名词,可在1949年后的中国大陆,被一种制度一个人给活生生地败坏了,让中国一批老知识分子一听到人民这个词,就会条件反射地战战兢兢,恐惧丛生。
那么,“人民”是如何被败坏的呢?始作蛹者又是谁?
近日在互联网上读到已经去世数年的王元化先生《读〈毛选〉记》,其中提到1998年第四期《书摘》载有《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定都北京的经过》。文中称,毛泽东对建国后首都的选定及国家政权性质的确定,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记述了一九四八年九月八日毛泽东在西柏坡村召开的中共中央“九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我们要建立的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权不仅仅是工农,还包括小资产阶级、包括民主党派、包括从蒋介石那里分裂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政权制度采用民主集中制,即人民代表会议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也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解放军叫人民解放军,以示与蒋介石政权的根本对立。”
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原来中国那么多政权部门前面都有个“人民”,就连军队也冠上“人民”的字眼,不过是领袖的“谋略”,并不表明真的就代表“人民”了。难怪几十年来,中国大陆,特别是毛泽东在世时,总是操动人民斗人民。在一个什么都冠上人民字眼的国家,人民反而是受苦受难的对象,成了统治者的工具,更是他毛泽东的工具。
别的不说,就说“人民公社”,这可是当年毛泽东到河南新乡七里营这个地方视察时肯定的名字,然而,广大的农民兄弟大半个世纪由于二元制的锁链,受苦受难不说,对国家而言,完全就是“二等公民”,并且这种“印记”至今还实实在在地烙在农民工兄弟的身份上乃至心上。
说到这里,自己很是不解,生在大陆,打记事起,就听人一张口就说“人民当家作主”,谁不这样说,政府或叫官家会跟你急。既然人民当家作主,任何人都万难再说这种国家不好,说这个社会不好。因为你说这种国家不好,说这种社会不好,就等于说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不好,说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不好;而说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和社会不好,你自然也就成了人民的敌人。一个人再有知识学问,再有本领,一旦被国家统治者判定为人民的敌人,那真是百口莫辩。1949年后的前三十年就是这样过来的,此乃当年毛泽东治中国有知识有本领者之一大“法宝”。在毛泽东眼里,当年中国几百万大小知识分子不敌他所说的“人民”二字。其实,人民是假,他毛泽东借人民狐假虎威是真。正如杜导斌先生在文章中所言:“人民不是人民的,是他毛泽东的”。
可是当你把每年参加人大、政协会议的那些代表名单拿来看一眼就知道了,大陆人民还是人民,代表他们的却全是各级官员,也就是说在大陆,事实上只有官员才是人民,才是当家作主的人民,真正的人民只能被网民戏谑为P民。
不然,你说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房屋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还会被强拆吗?不会吧。你说人民当家作主,还用得着去上访求别的什么人给人民自己解决冤假错案吗?不用吧。你说人民当家作主,那城管再土匪,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用秤砣砸死人民瓜农吗?不敢吧。可现在这一切都活生生地发生在面前(当然这也与P民们是一盘散沙有关)。这只有一个解释,中国,不是人民的中国,大陆人民也从来没有当家作主过。这里仍借用杜导斌先生文章的话说:“毛泽东高喊‘人民万岁!’目的只是为了获得并且实际也获得了‘毛主席万岁!’”而大陆官员们总在台上说“人民当家作主”,其实就是为了他们自己能当家作主而事实上他们这些官员几十年来也就一直在当家作主。
所以说,1949年至今,中国大陆一直没有解决一个根本问题,这就是中国大陆人民是不是真正当家作主了。如果是,这大半个世纪中发生的无数稀奇古怪的事情作何解释?如果不是,我们又还有什么理由什么资格说“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正因为这个根本问题没有真正解决,由此衍生出一些不讲道理不讲逻辑甚至不讲法律的“理念”。比如,中国六十年来有那么几个时间段,“反党”与“反人民”总是紧密相连,因为据说党代表人民,因此,一个人,只要说你“反党”,那你也就一定“反人民”;而一说一个人“反党反人民”,这个人的政治生命也就完蛋了不说,很可能连肉体也要跟着完蛋。有很多人不解,我们有那么多在1949年前的“旧社会”,甚至面对凶残的国民党特务都表现得铁骨铮铮的汉子,在“新中国”却像断了脊梁骨的“赖皮狗”一样。
现在,终于可以解开这个谜了,这就是因为,在1949年前,天大的罪过也不过是反蒋介石反国民党,或“反政府”,就像在一家一姓的社会,最大的罪过也就是“谋大逆”或称作“谋反”,绝不会把它们与“反人民”还要联系在一起,我们也从没听说过封建王朝的皇帝或刑部说哪个罪犯是因犯下了“反人民”的罪过而问斩。而在“新中国”,几乎一切对政府或是对执政党不满者,都说你“反人民”。而在中国大陆,一个人只要被定性为“反人民”,一生就算活着,还有什么出路?
说起来也着实让人想不透:一个人“反党反政府”还好解释,说“反人民”就不好解释了。一个人如果真是“反人民”,自然要算十恶不赦。可一个大脑正常者,他为什么要去“反人民”?人民和他会有什么冤仇?“反人民”对他又有什么好处有什么意义?时至今日,我们终于对有些刑事案件的性质与过去理解有了不同:一个刑事犯,即使残害许多无辜的生命,所定的罪名,最多也只能是:反社会罪。而我们谁都知道,反社会,就是对社会不满,而对社会不满,说到底也还是对官员不满对政府不满。因此,转了一圈,反社会,也就是反官员反政府——与人民何干?
你听说过美国或整个西方政府说他们国家哪个国民犯下的是“反党反人民”或“反政府反人民”的罪了吗?没有吧。本人相信,如果说约翰·洛克所说的那句“一开始,世界都是美国的”没错的话,那么还可以再接着说一句,美国又都是美国人民的。而在整个国家都是人民的——用我们一些人的话说,人民又真正当家作主的国家,说人民反人民,不就等于说自己反自己?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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