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8月07日讯】薄熙来才受贿2000万,贪污500万,这一严重缩水的数字骗谁呢?他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18号万达公寓28层的三套房子,就多达500多万,为什么不计算在内呢?这些都不讲,只凭李俊提供的上述证据,就足以说明薄熙来为了拉拢军头搞政变,徇私枉法,黑打乱抓,造成了多达一个多亿的经济损失,还将李俊家30多口亲友关进监狱,这一大罪,古今中外绝无仅有,难道庭审时,不应当邀请李俊等所有被“黑打”的蒙冤者出庭作证吗?
图片:李俊(前一)2010年2月底被重庆与成都检警军方人员包围“调查”。(李俊提供)
人们常讲,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在短短的5年时间里,薄熙来任职于重庆,与黄奇帆,王立军等人勾结施暴,胡作非为,给重庆的政治和经济造成多大的损失?李庄近日在港披露了涉黑资金流失的情况,他说上千亿的民企财产被没收,但存入国库的钱才9.2亿,这惊人的数字显示宏观上的“黑洞”,而李俊仅就自已一家企业算的一笔账,则表现的是微观的财产损失,他在发给重庆有关部门的《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里做了细致而精确的描述,它有力地告诉了世人,薄王乱法给民企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其情节,手段,数字,后果等都是严酷的,空前的,它代表了其他的260多个被包装的黑社会组织,不清算与平反这些最近距离,最直观而影响面很大的冤假错案,怎么能彻底地追究薄熙来的刑事责任呢?
重庆新闻界消息人士说,目前李俊已夺回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他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不仅理顺了与各方面的关系,招聘了新的人材,拓宽了房屋销售渠道,而且还清了两亿多的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令重庆商界刮目相看,按说,流亡海外的李俊似乎可以松一口气,笑看薄熙来的受审了,但他不想止步,他要与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算总账,由于二者都已身陷囹圄,故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就成了他告状的赔偿机关,李俊说,现任局长陈江渝也是过去被薄王整肃的人,他不想和任何无辜的人结冤,他也理解履新领导的处境和心情,但公安局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沙坪坝区公安局应当承担责任,所以有必要算清这笔烂账。
李俊罗列的请求事项包括:1、请求赔偿公安“监管”期间,被强迫支付的司法鉴定费损失34万元;2、请求赔偿被强行“监管”2亿资金造成的利息损失980万元;3、请求赔偿被强行“监管”造成的逾期交房违约损失5657万元;4、请求赔偿被强行“监管”造成的纳税滞纳金、罚款损失614万元;5、请求赔偿被强行“监管”造成的工期延长损失720万元;6、请求赔偿被强行“监管”造成的被强迫多支付给覃家岗建安公司的建设费用损失1200万元;7、请求赔偿被强行“监管”造成的被强迫结算多支付的施工费用损失2100万元。总之,请求赔偿以上各项损失共计11305万元。
不必再复述过去几年里,李俊企业的惨痛遭遇,以上每一个数字都有故事情节的支持,我在报道和评论里都有过描述,显然,这是多么惊人的一笔经济损失,它仅仅是260多个黑社会组织里的一家啊,就整成这个样子,可以想见,薄熙来用“5个重庆”忽悠草民,用5年光阴打水漂,造成国库亏空5000亿,令人触目惊心,这就是为什么黄奇帆讲话时提出“重庆学习美国底特律”的原因,美国城市破产的新闻掩盖不住,重庆的真相却可以永远漂浮在云雾中,李俊撕开的是一家民企的一角,类似的还有黎强案,龚刚模案,彭治民案,曾智强案,马当案,樊奇航案,等等,组合起来视之,薄王徇私枉法搞“二次文革”,已经毁掉了重庆民企的成果和老板的信心,只不过继任者不想为其揩屁股而已。
现在,从官方透露的薄熙来将受审的情况,令人失望,一组数字已显示了荒唐的“切割术”,薄熙来除了受贿2000多万和贪污500万之外,只有所谓“滥用职权罪”,好像与重庆的“黑打”有点关系,但我认为,官方可能仅限指控包庇谷开来杀人一事,也就是说,薄熙来“唱红打黑”,包装虚构260多个黑社会,抓捕了成千上万的人,判刑了数千人,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这一点没有错,那些坐牢的人不会因为薄王倒台而获释,更不用说上个世纪在大连的徇私枉法了,我等永无翻案平反之望,这是什么道理呢?这自相矛盾的“分割术”,击碎了受到薄熙来迫害的人们的期待,却给“薄粉”留下一丝残梦,又是什么逻辑呢?这一切都是决策层自打耳光,好像在强调和涂抹内斗色彩,自毁形象。
尽管薄熙来即将被拉上历史的审判台,王立军与“四大金刚”,外加一个“唐副”都关进了大牢,但重庆还有许多奇案没有查清:乌小青是怎么死的?文强的儿子是如何抓与放的?王立军单独面见文强后,他上刑场前手里那卷纸是什么?检察院的龚勇是病死的吗?“319枪击案”真的侦破了吗?樊奇航对朱明勇律师到底讲了什么?龚刚模怎样靠出卖别人死里逃生的?王紫绮真的是老鸨吗?她真的强迫妇女卖淫了吗?常亮哪里去了,他在飞机场举牌自首是怎么回事?重庆的法官张弢真的是贪官吗?彭长健真的被王立军刑讯逼供了吗?李修武被判刑前,为什么薄熙来要大张旗鼓地邀请海外媒体的记者云集山城?等等,人们必须知道薄王乱法时代发生的所有的重大事件的真相。
但是,即将上演的济南中法的审薄大戏里,可能避重就轻,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薄熙来才受贿2000万,贪污500万,这一严重缩水的数字骗谁呢?他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18号万达公寓28层的三套房子,就多达500多万,为什么不计算在内呢?这些都不讲,只凭李俊提供的上述证据,就足以说明薄熙来为了拉拢军头搞政变,徇私枉法,黑打乱抓,造成了多达一个多亿的经济损失,还将李俊家30多口亲友关进监狱,这一大罪,古今中外绝无仅有,难道庭审时,不应当邀请李俊等所有被“黑打”的蒙冤者出庭作证吗?难道大贪官薄熙来身上还有可取之处吗?难道薄熙来的“分身术”使他变成了“打黑”的功臣了吗?
在我看来,之所以在判薄的问题上有分歧,就是因为各级政府的官员一些罪恶与薄连在一切,这叫“骨头连着筋”,不用说在辽宁和北京,他故意给利益集团的一些人送“蛋糕”,单是在山城一地就造就了一大批暴发户,薄在抢夺民企时,首先用文强之死吓傻了公检法,又用物质利益捆绑了公安人员等,他们不同程度地从中捞到钱财或地位,所以,如果全盘否定“唱红打黑”,就会波及更多的人。谁吃进肚子里的“油水”还会吐出来?于是,不敢与薄熙来算总账,只清算简单的一部分,看似明智,实为愚蠢,因为它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颠倒了黑白,蒙蔽了群众,给人的错觉是,薄熙来死了一半,活了一半,“死”成了“过去式”,“活”的却是“未来式”,当今后社会动荡之时,一些心术不正之人便会利用他的另一半,塑造出幽灵,蛊惑民心闹事,因此,应当全面而彻底地清算“唱红打黑”,把薄熙来绳之以法,重判极刑,至于跟随他的人可以宽待,但必得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