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快报停刊声明(2013年7月5日)(网络照片)
【看中国2013年07月05日讯】 今天(7月5日)起,山东省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报业集团去年7月创刊,在烟台运营的子报《蓝色快报》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勒令停刊三个月。该报在头版刊发了诗人舒婷的短诗《也许》向读者告别,另外,蓝色快报副总编曲奎承在微博上写说,“内容低俗”,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可以摧毁一份报纸,这在中国当代史和新闻史、舆论史上,将留下一笔。
根据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的说法,去年8月27日,蓝色快报社“违规”在烟台设立编辑部,该局向该社发出《警示通知书》(2012第2号),要求其立即撤回在烟台设立的编辑部。2012年10月22日,我局与省委宣传部共同在济南实地检查了该社社址,认定该社未在济南正常组织编辑工作,仍然在烟台编辑出版报纸。
此外,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还认定,蓝色快报社在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期间出版的报纸,部分版面"内容低俗"。
蓝色快报副总编曲奎承则辩解说,表面上看《蓝色快报》是异地办报,但是这种打破地方垄断办报纸的事情在全国也很多。《蓝色快报》的刊号是在济南,这份报纸的创办,是为了蓝色经济区的报道,所以我们搬到了烟台。当地政府地方保护,不想异地监督,所以就以异地设编辑部违规出版的名义被勒令停刊。在烟台期间,我们也多次申请将刊号转到烟台,但是都无果。
他说,如果还把报纸圈养在一个个行政圈子里,如果不放开地域竞争,媒体如何有公平的市场环境?做大做强从何入手?他还指控,烟台当地政府下了封口令,不准接受该报的采访。"其中款曲,还需要明说吗?"
安徽媒体人江锡钰则回忆了关于所谓异地办报的一段公案以表支持:"南京晨报在蚌埠设立编辑部,编辑出版蚌埠版的南京晨报,违反《报纸出版管理规定》。蚌埠新闻出版局视而不见,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向江苏省局交涉,该局回应:欢迎贵省报纸到江苏来办城市版。安徽省局无语。南京晨报在蚌埠照出不误。"
一般来说,异地办报的禁令在省一级较为严厉,《蓝色快报》属于山东省党报《大众日报》报业集团,省报在各地市创办的子报,因不受当地宣传部指挥,所以往往尺度较当地原有都市报,晚报较为宽松,往往产生宣传口径,市场份额上的种种摩擦。但由于其母报政治级别较高,刊号变更等一般难度不大,以异地办报将对手停刊,实属罕见。
在微博上,蓝色快报副总编曲奎承说,“内容低俗”,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可以摧毁一份报纸,这在中国当代史和新闻史、舆论史上,将留下一笔,让我们甚至对满清末年和北洋时期中国新闻人面临的“黑暗”心驰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