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3-06-01 22:35:21作者:
5月30日,甘肃宁县一辆货车满载小学生驶过。
“如此‘校车’。”5月30日晚,有网友在百度贴吧等处发帖,称在甘肃宁县街上发现一辆满载小学生的货车,并对此举提出质疑。对此,宁县公安局昨晚回应,网帖所反映的事情确实存在,货车临时被校方要求接送参加儿童节汇演的师生,事后已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司机作出处罚。
接送师生的货车一度被帖主认为是“校车”。其发布的两幅图片显示,当时这辆白色小货车后车厢里至少蹲坐着十几个小学生和一名成年男子,车身上蓝色的“确保安全”字样尤其醒目。据帖主介绍,照片拍摄于5月30日中午12时左右,地点是甘肃宁县的早胜中街,车号是甘M-B247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除了附载作业人员,货运机动车严禁载客。“请放过那些孩子吧。”帖子很快在当地论坛上引起一些网友的关注。名为“珍壶轩怪谈”的网友就评论,“教育规范年年喊,猴年马月才落实?一辆校车都规范不了,其他的就更别提了。”
昨日21时许,宁县公安局的回复出现在庆阳都市网,发布者是网站管理员。
按照回复的说法,经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昨天核实,网帖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据驾驶员孙某称,其2011年5月购买了此车,一直从事货运运输,从未运送过学生,5月30日,早胜镇院子小学在早胜南街小学进行“六一”文艺体操汇演,学校负责人打电话让其接送学校师生前往早胜南街小学。
回复称,孙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被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