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马费”,这一堪称中国大陆媒体圈的“行规”,最近因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之间波澜迭起、火药十足的PK,而再次引发社会热议——5月6日下午,农夫山泉新闻发布会现场给媒体记者派500元车马费,参加发布会的知名网友五岳散人当即退还,随后发长微博将矛头直指昔日的媒体同行,质疑他们将收取车马费视为理所当然的心态。一时间,质疑农夫山泉500元“收买”记者的声音四起,记者再一次悲催地被批评为“妓者”。
车马费在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并在诸如“车马费范围”、“车马费标准”以及“哪些车马费可拿”等问题上,似乎已然有规律可循:一般认为,凡是商业性活动,以及少数官方会议或活动,一般都会有车马费;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展示地方形象,往往由当地宣传部门邀请外埠媒体前来报道,这种情形下,车马费是少不了的。至于车马费标准,则根据媒体影响力和媒体级别大小而不同。比如中央级媒体记者的出场费可以高达数千元,而一些地方媒体的记者,三五百元就可以搞定。
尽管传媒学者陈婉莹说“车马费对中国新闻业来说很尴尬”,但对于许多中国媒体人来说,除了对有偿新闻稍嫌不妥,以及对负面事件中的“封口费”有所顾忌之外,对于商业活动和正面性会议中的“车马费”,非但不觉得尴尬,反而拿得理所当然,乃至多多益善。正是基于这种心态,围绕“车马费”,各种丑态尽显:冒名顶替混车马费者有之;嫌红包少或混红包不如愿而耍大牌闹事者有之;甚至于,同一媒体因事先沟通不到位致使多位记者参会抢红包也有之。一些记者参加活动,在与同行交流时,首先关心的是“有没有红包”、“给了多少”这类庸俗的问题。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拿了人家的好处费,那就意味着要给人家见见光,但很多商业性活动,本身就没有新闻价值。倘若将这种稿子堆上编辑的版面,到时领导批评的不是记者而是编辑。记者得了好处,编辑却要遭罪,恐怕还没有哪个编辑傻到这个份上。于是,一些老道的公关公司,通常会绞尽脑汁使会议的主题跟当前热点拐弯抹角挂起钩来,同时还得准备两三份礼物,分别孝敬记者、编辑,以及报社某个领导,于是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利益同盟之下,一些打擦边球的软新闻,就这样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报纸版面。
较之中国大陆记者拿得心安理得,英、美、日等国的记者则被严令禁止,记者如果私自收受红包是要丢饭碗的。比如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华尔街日报》等老牌财经媒体就明确规定,记者及其亲属不能接受采访对象提供的价值25美元以上的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如果收了则要上交报社,并在每年的圣诞节前夕拍卖捐赠给慈善组织;并且,采访过程中,不得接受对方提供的住宿及往返交通帮助。而在日本,早在1946年就制定了“新闻伦理纲领”,两年后又发布“编辑权声明”,对报纸的新闻报道进行明确规范;此后,日本的电视、广播、出版等业界以及《朝日新闻》等大媒体,也陆续推出行业伦理纲领、基准或内部报道指针,对记者与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界定。
值得一说的是,对于采访对象“提供的住宿及往返交通帮助”,往往被中国的一些记者拿来解释拿车马费的“正当理由”,因为中国很多报社并没有相关的采访经费预算,记者如前往采访,只能自掏腰包。这样收支相抵,互不相欠,于是也就心安理得。其实西方媒体也很少有采访预算,有些时候也会接受采访对象的邀约,但他们是如何处理的呢?《远东经济评论》北京分社负责人介绍称,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在新闻报道文后注明:本次采访的全部交通及住宿费用由xx公司提供,以利于读者对文章价值的独立判断。
如果说,西方媒体所面临的压力,主要来自市场,那么中国媒体最大的压力来自政治权力,其次才是市场。由此不难看出,市场与竞争,正是中西媒体的分野所在。而熟悉媒介与政治关系的人都知道,媒体的市场化水平,往往取决于政治权力对媒体的干预程度。而这,正是中国媒体人生存境况的制度性总根源。
然而,制度有病,并不意味着媒体人就可以无所作为,更不应该成为记者收取红包的理由。我们除了期待政府和社会对这一群体更好一点,媒体人也应该自律。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社会良知的守护者,媒体是一个社会的风向标,代表着一个社会的道德尺度。倘若媒体利用本该属于公众所有的资源牟取私利,不仅有损职业道德操守,也是对公众利益的严重侵犯。最终带来的不仅仅是媒体公信力危机,更是社会信任危机。而一个失去了信任的社会,还会有什么发展呢?
(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