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疫侵袭人类,从古至今,都有发生。从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便有“疾疫”、“疾年”等文字记录。两汉时期是古代对瘟疫记录最多的时期,东汉时期暴发的“毒言”是汉代在热带地区流行的通过唾液传播的一种皮肤性传染病。东汉的王充在《论衡言毒》中对该瘟有载:“太阳之地,人民急促,促急之人口舌为毒。”同代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还有关于防治“毒言”的立法,清晰记录有对“毒言”者,知情者应主动断绝与其接触,不与患者一起饮食,或者不用同一器皿。这是已知我国最早的关于防治瘟疫法律行文及预防常识。面对瘟疫的发生,东汉的“医圣”张仲景,在其所著《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亦有所记:“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夏,“郡国大旱,蝗”,当时疫情严重,患者多,平帝下诏:“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西汉政府腾出一些住宅作为隔离区,集中对病人进行治疗,切断瘟疫的传染源,以防止疫病扩散,在古代治疗手段落后的情况上,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其实,瘟疫隔离在秦朝已经被纳入法制轨道,汉代继承充分发挥了这一抗疫措施。
瘟疫流行时,汉代的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也采用医药治疗来抵抗疫情。比如,东汉马援出征交趾时,军中出现瘴疫,军医发现薏苡仁能在一定程度预防瘴气,令将士食用等。汉代政府在疫情出现时,还派太医到地方为民众诊病,将医药分给疫病的百姓。如建宁四年(171)三月大疫,命中谒者巡行致医药。建武十四年大疫,太守钟离意亲自接济医药:“所部多蒙全济。”古人还充分发挥水井这当时重要饮用水源的作用,给井加栏,上盖,必要时直接将药物投入井中,供大家饮用,用于治疗和预防瘟疫的传播。
严重的瘟疫发生时,在古代会致大量人口死亡,如果不及时安葬死者,就会加剧疫病的传播。平帝元始二年便由政府出钱给在疫病中死亡的人安葬费,及时安葬死者,一方面减少疫情传播,也能安慰活着的人,帮助其摆脱困境。随着古人对抗瘟疫的经验不断积累,古人对瘟疫的预防也日渐科学。如晋人葛洪在《肘后备急方·治瘴气疫》载:“一家合药,则一里无病,凡所以得霍乱者,多起饮食。”这就很直接地告诉人们要重视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从古流传下来的腊月大除尘,端午饮雄黄酒,挂艾叶等习俗主要就是为了杀菌抑菌。
到了唐、明朝时期,其抗疫都有亮点。如唐文宗李昂“有一门尽殁者官给凶具随事瘗藏”,集体掩埋,减少公共扩散,预防传染病的再暴发。明嘉靖年间创制“济疫小饮子”,给民间赐药的同时,还有“颁方”等手段。用医治疫做得最好的宋代,还产生了著名的中医典籍《圣惠方》、《集验方》等,其上面所载方子,有一些至今还被现代中医所使用。
当然,纵观古代的抗疫,受科学技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财力等因素制约,其抗疫救灾的成效是有限的。疫情在古代还滋生出许多的求神弥灾等祈祷仪式,旧有巫祝信仰发展等。面对瘟疫,不管古代还是现代,人类为控制、降低、减少瘟疫流行都积极地做着各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