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治下的人民代表大会一向饱受诟病。对人大最尖锐最辛辣的批评,莫过于说人大是共产党的工具,是橡皮图章,投票机器。
现在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发表讲话,不打自招,对此供认不讳。
3 月8日,即将卸任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其中讲到:“我们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无论是立法、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说,人大必须自觉地充当共产党的工具。
记得那年胡锦涛访问日本,有一位小学生站起来问胡锦涛为什么要当国家主席。胡锦涛回答说:“不是我要当国家主席,是全国人民选举我当国家主席。”
这当然是撒谎。胡锦涛的国家主席当然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而是邓小平指定的,是中共中央几个寡头决定的。但是胡锦涛知道这事不能照实说,照实说就公然违背宪法了。虽说在现今中国,宪法只是一纸谎言,但既要撒谎,就要撒到底,就要把谎撒圆,前后冲突、自相矛盾就不好了。所以胡锦涛厚着脸皮硬说自己是全国人民选出来的。
相比之下,吴邦国就很有些忘乎所以了。尽管在事实上,人大不过是共产党的工具,但是这话不能挑明了说。因为按照宪法,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谓“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党置于人大之上。这种说法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
我们知道,文革中通过的1975年宪法,第16条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这话在字面上就不通:全国人大既然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怎么还能处于共产党领导之下呢?怎么还能有一个共产党高踞于它之上呢?那岂不是说共产党比最高还要更高?那岂不是说全国人大不是最高而只是更低?由于这一条太荒唐,所以在1982年宪法中给删掉了。吴邦国的讲话又是在重复文革期间的错误。
吴邦国要求人大贯彻党的意志。这当然也是错误的。因为人大是民意机关,不是党意机关。人大的职责是要尽可能地反映民意代表民意,而不是贯彻党意。人大是靠冒充民意而存在的,如今吴邦国却连冒充都懒得冒充了。
和吴邦国讲话相映成趣的是北京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的发言。杜德印在北京团讨论并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会上说,“人大工作者不能挟制度以强化自身的权力去和党委、各方争权力、争地位”。
这话刚好说反了:不是人大不能和党委争权力,而是党委不能和人大争权力。
因为按照现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上没有一条规定某种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委。也就是说,党委根本不应该掌握任何国家权力。党委拥有某种国家权力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
注意:杜德印这里说的是人大“不能挟制度以强化自身”去和党委争权,可见杜德印自己也很清楚,那些和党委争权力的人大工作者,他们依据的正是现行制度,人家无非是想争回现行制度赋予人大的应有的权力而已。这难道不是符合制度符合宪法的天经地义,怎么杜德印反倒不允许呢?
身为全国人大委员长和北京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邦国和杜德印为何公开发表明显违反宪法的言论?想来他们不至于象申纪兰那般法盲。合理的推测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力图把人大这个橡皮图章变成钢印,有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力图摆脱党的应声虫成为真正的人民代言人。为了打压这股宪政力量,吴邦国杜德印们只好自己撕下伪装,赤膊上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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