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期,毛泽东主政的当局下发给北京市各单位一份20人的处决者名单,这是一份已定罪定刑的待处决者名单,其中都被冠以“现行反革命叛国犯”。在这20人当中,除遇罗克之外的19人,包括杨淑辰、王佩英、马正秀三名女性在北京10万人公审大会后被处决。而这三位女性的共同特点就是都非常漂亮,被认为毛泽东文革中处决的三位绝色美女。
马正秀
王佩英
1970年1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下发给北京市各单位一份20人的处决者名单,由单位革委会和“工宣队”、“军宣队”组织“革命群众”讨论并最后提出所谓“处理意见”的“内部材料”。实际上是一份由当局已定罪定刑的待处决者名单及“罪行”简介。
这份拟“处决者名单”20人,分为17桩案件。其身份和“罪名”分别如下:
1、杨淑辰,女,48岁,北京通县人(职业不详),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2、唐志强,男,25岁,北京市西城区少年科技站天文辅导员,罪名:“现行反革命叛国犯”;
3、宋惠民,男,49岁,山东省人(职业不详),罪名:“现行反革命叛国犯”;
4、邓振铎,男,26岁,北京市海淀区人(职业不详),此次被捕判刑前亦曾因“反革命”罪被捕入狱,罪名:“现行反革命叛国犯”;
5、尉尤山,男,45岁,无业,住北京市东城区,材料上称其为资本家、国民党员,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6、王宗海,男,52岁,山东人,资本家,住北京东城区,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7、刘镇江,男,40岁,北京市人,“军统特务分子”,罪名:“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
8、于江林,男,40岁,北京市昌平混凝土构件厂合同工,罪名:“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刘、于二人系编号为7的同一案件);
9、宗福海,男,32岁,北京市密云县人,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0、侯庆龙,男,28岁,北京市密云县人,罪名同上(宗、侯二人系编号8的同一案件);
11、元令秀,男,34岁,山东省人(职业不祥),罪名:“反革命集团首犯”;
12、孙义,男,32岁,河北省人(职业不祥),罪名:“反革命集团首犯”(元、孙二人系编号为9的同一案件);
13、遇罗克,男,27岁,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4、王佩英,女,54岁,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勤杂工,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5、李定一,男,44岁,河南省人(职业不祥),右派,并因此多次被拘和“劳教”,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6、唐赞义,男,32岁,北京煤气热力公司调度员,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7、李世安,男,43岁,北京木城涧煤矿工人,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8、马正秀,女,38岁,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其父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其兄亦因“军统特务”罪被处决),罪名:“现行反革命犯”;
19、王步云,男,60岁,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小学合同工,此前其兄被处决(罪名不祥),罪名:“现行反革命杀人犯”;
20、张长利,男,22岁,北京市平台区芦沟桥公社农机厂工人,罪名:“现行反革命杀人犯”。
在这20人当中,只有3名女性。1970年1月27日,除遇罗克之外的19人,包括杨淑辰、王佩英、马正秀三名女性在北京10万人公审大会后被处决。当中王佩英死得最惨,由于担心喊反革命口号,她的咽喉被细绳勒住。在押往芦沟桥枪决的囚车上,就已被勒死。
马正秀,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丈夫赵光远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文革时,红卫兵与造反派到处写标语“打倒某某某”,马正秀看不惯,便常将“打倒”二字涂掉,再换上“万岁”,诸如“刘少奇万岁”之类,遂于1967年被捕。丈夫1969年跳楼自杀。
王佩英,著名企业家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张大中的母亲。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将国家主席刘少奇定为“叛徒、内奸、工贼”,王佩英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期在公开场合呼喊口号“刘少奇万岁”。1968年10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在专业设计院关押地点以所谓现行反革命罪名逮捕。之后在市各区及郊县多次游斗,王佩英对其观点,始终没有妥协。
杨淑辰,被指控充当外国特务,大肆盗窃机密情报,书写反动文章。
(本文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