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转载海外报道,有关国际组织公布了“2012年贪腐印象指数”报告,东亚地区清廉指数排名第1为新加坡,次席为中国香港,第3和第4分别为日本和中国台湾。在这一占据前4的席位名单中,新加坡是以华人为主的社会,中国香港和台湾都是中国人地区,由此可以获得这样一个结论:一个社会清廉与否跟民族性无关,中国人的社会一样可以达到骄人的清廉程度。那么,一个社会的清廉与否到底决定于什么原因呢?
民主是现代反腐的基础性条件,但民主与清廉并不具有绝对的对应关系。新加坡、香港、台湾属于三种不同的社会类型,就民主程度而言新加坡最低。南亚地区的印度是人口众多的民主大国,但印度社会的腐败程度却十分严重。所以,社会的清廉与其说是决定于民主,不如说是决定于法治。民主是社会的政体,法治是社会的管理制度,政体没有管理则流于形式,而管理本身也可以有其特殊的效应。就社会腐败而言,对其进行直接制约的主要是管理制度,也即法律制度及其实践。香港是个十分典型的例子,在1974年2月14日成立廉政公署之前和之后,社会的清廉程度几乎可说是泾渭分明,之前的香港社会充斥着腐败,之后的香港迅速成为了世界上最为清廉的地区之一。所谓廉政公署,也就是一种法治形态。
以人治的方法,以道德模范的方法,都不能达到社会性的清廉。在中国的北洋时期,作为国家主要领导人的段祺瑞本人是属于比较清廉的,但他完全采用的是人治手段,即使个性是眼睛里掺不了沙子,也无法限制官员群体的严重腐败化,甚至连他的儿子段宏业也管不住,段祺瑞皮鞭刚抽好,气还没有消,段宏业就溜出去嫖妓了,腐败程度达到了“四大公子”之一的名声。吴佩孚也是本人十分清廉,但他手下的将领却十分腐败,他只能是管住自己,两眼则一抹黑。冯玉祥一向以炫耀自己的清廉出名,到了十分做作的程度,对手下将领极其严格,动辄就是下跪、军棍教训,但他一转身,将领们便溜出去赌博、嫖妓、抽大烟,冯玉祥即使知道了终究还是对高级将领的腐败无可奈何,只能装着自己不知道,唯恐他们叛乱、倒戈。
激情式的反腐同样无法达到社会清廉的效果。1948年蒋介石政府亟需维护和整顿金融秩序,重要的配套措施便是蒋经国的“打老虎”反腐运动。蒋经国声称:“我一定要排除任何阻挠,只要是违犯国法者,不论其官职有多高,财力有多厚,我都将坚决依法惩办,不徇私情。”客观而言,蒋经国确实是努力按照他所声称的去做了,甚至杀掉了宪兵大队长姜公美,一时之间把他的“革命”运动搞得风风火火。打老虎打到杜月笙头上,蒋经国也不让步,但打到了孔祥熙儿子孔令侃头上,孔家闹到宋美龄那里,结果蒋介石不得不从平津前线赶回家,终止蒋经国的“革命”运动。平津前线的傅作义感叹蒋介石是“不要江山要美人”,蒋介石政权就此进入急剧崩溃的阶段。
可见,治理腐败,以使社会清廉,除了法治,别无他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