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称,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10名截访人员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1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人民日报》昨晚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尚未宣判,消息不实。
首例截访者获刑,无疑是昨日最受关注的新闻。对此判决,民众拍手叫好,更有业内人士认为,此判例具有积极意义,将震慑“黑监狱”,消除非法拘禁在截访活动中造成的权利侵犯和法治戕害。不过,报道最终被坐实为“不实消息”,理由是案件尚未宣判。
从民意的真切关注可看出:以法治力量消解非法截访对维权民众造成的伤害,实乃民之所愿。诸多“黑监狱”内幕的揭露,已然让民众胆战心惊。一些地方政府罔顾法治,非法拘禁和伤害维权申诉的访民的截访,已然成为法治社会肌理中的毒瘤,戕害公平正义。
正因为如此,民众才特别期待法律利剑能够挥向非法截访的头上。毕竟,在维权之路并不通畅的当下,信访作为一种权利救济,任何已经踏上或者可能踏上这条路上的人们,都不希望自己在维权的过程中遭受更大的权利失陷。非法拘禁、人身伤害,这些无疑都是法律需要进行约束的行为,无论他的发出者是个体公民还是行政权力。
截访维稳与上访维权,本不该是对立的关系。一些地方权力更不应该为所谓安定政绩,罔顾法治设“黑监狱”的法外死刑,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真正的稳定,是让维权民众有路径、有空间去解决问题。但遗憾的是,对于信访的民众,一些地方政府首先想到的不是正视诉求,而是掩盖噤声。法律缺乏监督和制约,截访也就渐渐变得越来越非理性,甚至超越法律底线,滥用非法拘禁等私刑。
案件需要宣判后方知结果,但从鼎沸民意可见,截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些非法现象,恐怕只有依靠法律才能够得以消除。并且对于非法截访这类现象,不能仅仅停留在执行者的法律追究,更应该对藐视法律庄严的受益者——地方政府,进行严肃的法律追究。法律的神圣,不允许任何力量的凌驾,这其中当然包括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是权力最起码的伦理,但某县地方政府在上访路上设置的“黑监狱”以及非法拘禁、人身伤害等行为,俨然僭越了法律,是非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及时纠偏。
必须看到,截访现象的生发,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法律维权路径不畅,尤其是“民告官”的行政诉讼,维权民众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正义结果;其次,则是畸形政绩观下,地方政府罔顾法律、不择手段的维稳思维。两个因素的发酵,也就生长出上访和截访的矛盾。而要解决这组矛盾,最佳路径唯有法治。但法治路径,又必须打破一个阻碍,那便是有效约束行政权力,让司法完全实现独立。只有地方权力打破截访的维稳迷信,从而敬畏法治的力量,才不会走上邪路,偏离正道。
公众的瞩目,饱含着期待。案件尚未宣判,公众舆论置评“首例截访获刑”或为时过早。但由这条“不实新闻”引发的真切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表达的正是公众对截访的诟病,以及消除非法截访行为的急切期盼。而透过这股民意,地方权力应该形成共识:私设“黑监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截访,与依法治国的方针是背道而驰的,理应恪守权力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