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的那条马路没多宽,路上也没什么车,行人三几步就能走过来了,他们却傻乎乎站定不动,是人数凑的不够吗?
这两天网络媒体又有热议新话题——“中国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走,和红绿灯没关系”,意思指出中国人存在“规则意识的缺失”、“法制观念的淡漠”、“现代化背景下的心态焦虑”以至形成“对既定规范的集体性破坏”等等,亟待得到社会的重视与反思。
杰米乐客觉得类似话题引起公众议论是件大好事,应属社会进步的表现,否则这等情况见怪不怪,比起其他更需要关注的方方面面实在算不得什么... ...
记得我在前面一篇讲“两位八旬美籍华人老夫妇自驾车8000公里畅游加拿大”的博文里引述故事主人公吴老先生的话说“ 人性中有善也有恶。要去恶扬善,需要几十年、几代人,潜移默化、点点滴滴熏陶浸润”,看来与今天的话题不无关系。行人过马路的确小事一桩,但恰恰直观体现出我们大的生态环境,更对包括你我在内每个人的下意识日常行为提出了严肃质疑。杰米乐客甚至觉得,将来要真有大家都能按规矩过马路的那一天,我们新闻节目中的桥梁断裂、房屋垮塌、汽车燃烧、煤矿爆炸等等消息就不再会像今天一样让人习以为常了。
说起这些,又想起前几次去美国的多番“过马路体验”,杰米乐客当时的心情倒是与眼下有所不同——
这不早就凑够一撮了吗?怎么还是傻乎乎呆着不走?
我琢磨肯定是没人带头,如果像在中国似的有那胆大又聪明的主儿怀着“看谁敢压我”的神情领着一往直前,大伙儿不就呼啦一下子跟着过去了吗?
不过,我的这个假设在这里缺乏前提,因为游戏规则指出红灯亮时行人没有过街权利。所以我只能设想,如果居然有人不顾规则这么干,其他人一定会瞪大眼睛惊呼“这是个疯子”;当然,在我们这边,坚持呆着等绿灯的人则极可能被其他人误认为“那是个傻子”。
而一旦权利到手,傻子们立马雄赳赳昂首阔步过街,神情如入无人之境!
显然,那里的人都不敢随意逞强装傻,因为如果混淆“权利”和“义务”两个概念,则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方面原因可能是他们那里车子实在太多,我十多年前去的那次便得知,洛杉矶当时已保有小汽车1100万辆,堪称世界之最!
所以导致那边早就出现交通拥挤状况,大马路上车辆摩肩接踵永远川流不息。
当然,老牌发达国家,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早已十分完备。
管理规则也都十分细致。请数一数这个路口同时亮起了几盏红灯?
只要绿灯亮起,车流便滚滚而来,估计再聪明胆大的人也只能望而却步。
如此景象在我们这边也都不足为奇了吧?
其实我们这边并不缺乏明确的规则、规范,缺乏的只是人们心中对法律、法规的那一份敬畏与严守精神。
所以,从热议“中国人应该如何过马路”开始做起,包括学习“外国式过马路”的许多现成经验,一定是一件于国于民都功德无量的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