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开来庭审实录两面观之三
安徽大学生赵象察的庭审实录,是除官方新华社之外,唯一公开发表的民间人士的文字,就这一点来说,值得我进一步分析:他在文中第5节谈及“案发及初期调查中的各种问题:
11月14日,案发一日后,谷开来将自己的犯罪经过,完整的告诉了王立军。王立军将其录音。在案发后,王立军无法继续包庇的情况下,作为证据最终提交给了有关部门。(太阴险了)
我不知道括号里的话“太阴险了”,是实录引用了谷开来的言辞,还是赵象察的个人看法,但我要说,王立军偷偷录音可能原因有二,第一,他2008年之后去了重庆,几乎不离薄家左右,可能比他人更了解谷开来,在我的印象里,谷很少讲话,在公开场合一贯保持沉默,显得高深莫测,而薄熙来却巧言善辩,口若悬河,谷是他最深的幕僚,所以,王之所以偷录与其私议之言,是知道她最阴险,对待一个人品极坏,出尔反尔的小人,别无他法。
第二,王立军是一心一意想往上爬的官迷,他深知党内的权力斗争格局,他一方面象狗一样对薄谷摇尾乞怜,一方面录下罪证留一手,其实,官场和商场上很多人都是如此,正因为如此,当其在薄心目中失宠时,就选择了逃亡。赵复述的这一情节说明,王局曾参与包庇杀人案,后来举报的有关部门是中纪委和国安,一个中共副部级高官跑到美国领事馆才能举报成功,真是国人之耻。
赵象察接着写道:两日后,即11月15日,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尼尔两日未出房间,情况反常,遂发现其已死亡,并报警。重庆警方在王立军指挥下,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取证,提取了被害人的血液,对尸体进行CT检查。王立军及其他几名重庆公安局高级警官,为包庇谷所犯罪行,将血液等重要物证,违法携带,脱离司法程序有一天之久(为后文疑点埋下伏笔)。此后因此事与王立军的牵连,其为逃避罪责(或其他原因)于2012年2月前往美国领事馆。
这一段有疑点,可能由于庭审时,公诉人没有讲清楚或不便讲明白,使赵和读者看不懂:几名重庆警察指郭维国,李阳,王鹏飞和王智,据称,除王之外,其他人均向谷开来投降,他没有违法携带,而是正常上缴,但做了虚假鉴定的结论,而只有王鹏飞把被害人的血液转移另处,这从道义上是对的,但依司法程序是错的,这种黑白颠倒的情况,是薄谷独揽大权造成的,王被抓了放,放了又抓表明上层权斗的焦虑,可能也为警示后人,不论是什么原因,私下将公务活动中的血样他移或存放都是违法的,不能容忍的,而荒唐的是,恰恰是王鹏飞藏在北京的某重要人物冰箱里的血样,成了谷开来谋杀的证据。
文章接着写道:辩护律师有几处重要质疑,虽无证据,但大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也许能得出意想不到的结论:毒物的来源不清晰,不能证明该毒物为氰化物;而最重要一处质疑,与第一处质疑相关:
尼尔的最初尸检,并未发现氰化物中毒的主要典型症状(瞳孔放大、眼球突出、粘膜出血)。仅有肺水肿与脑水肿等氰化物中毒次要症状。尼尔血液第一次检查,未查出氰化物。案发四个月后第二次查出氰化物,含量正好为氰化物人体中毒下限。这期间正发生了血液样品脱离司法程序,被王立军及其他几名重庆高级警官违法随身携带的事件。其中缘由,大家可以充分猜想。
这一情节可信,因为在薄谷强势高压下的重庆,尸检没有坚持原则,事实求是,而四个月之后,王立军事件已经引爆,血液样本虽然脱离司法程序,但如果有多人足证是海伍德的,就应当有效,这时已排除谷的干扰,公正可信。
赵还复述,法庭上谈及,尼尔家族有心血管疾病病史,其饮酒过度也会引发心血管疾病死亡,加之其尸检没有典型毒理症状。(尸体已火化,无法再检查是否有心血管疾病)另外还有一重要细节:两被告人均供述,离开房间时,尼尔是头靠床头。发现尼尔尸体时,尼尔横卧在床上,床上有滚动痕迹,说明尼尔当时可能并未死亡。如果这一假设成立,说明毒药未能将尼尔毒死,谷的行为可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但是无证据,法庭未予采纳。为了给谷开脱,他们还说,在13日晚,至15日案发之间,尼尔所住房间有外人进入阳台的痕迹,但也无充分证据证明有人闯入。
我认为,床上有滚动痕迹表明,死者非常痛苦,有奋力挣扎的动作,这没什么奇怪的,至于有人从阳台进入更是不确,酒店的阳台一般都有栅栏,不可能有飞檐走壁的人,依王局的身份进入房间放置技术设施就行了,不必去翻墙,他假如派人再杀海伍德,一定会在监控录像里留影的,我们无法想象南山假日酒店没有这种设备,由谷开来的狡辩,可以得出结论:她最后陈述时认罪并感谢法庭是言不由衷,是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而把杀人动机虚构和转归于保护儿子,是最好不过的借口了,但是谁相信呢?
2012年8月15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