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2-07-14 14:20:01作者:
据权威机构报道,日本法务省近日发表了在日外国人的新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规定,现在滞留日本的最长签证期限由三年提高到五年。外国人出国后一年内再度进入日本,不需要办理“再入国签证”。
日本法务省指出,有必要缓和对在日外国人的管理办法,现有的《外国人登录证》制度宣告废除,《外国人登陆证》改成《在留卡》,《在留卡》上将有法务大臣的印章。
金吉列日本部专家介绍,这项新的制度,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在日外国人(除永住者之外)签证的最长滞留期限为三年,根据新的规定,延长为五年。同时,放宽在日外国人的“再入国制度”,外国人离开日本后一年内,只要有有效的日本滞留的签证期限内回到日本,不需要办理再入国手续,在进入日本口岸时,凭护照上的日本签证或《在留卡》,即可进入日本。此项举措,将更加有利于广大在日或即将赴日的学生,解决了今后出入日本境内的手续麻烦。关于日本留学新政详细咨询,请登录www.jjl.cn金吉列官方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