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20日),最高法院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最高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吴英免死本在意料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的裁定并没有改变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件性质,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的理由只是“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这个理由颇有深意,行内人都知道:第一,这充分说明中国司法的不确定性,说杀也对,说不杀也对,没有统一的标准,司法裁判的随意性太大;第二,又说明原浙江高院二审判决吴英死刑前有可能是请示过最高法院的。第三,如果最高院原来的批复意见是可杀,现在的裁定又是不可杀,那只能说明吴英案的判决有司法之外的因素在起作用。
所以吴英虽然免死了,中国的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司法之外的力量干扰司法的根本问题不解决,你我将来都有可能是第二个、第三个吴英。
昨天舆论关注的大事,除了吴英免死之外,再就是司马南从朝鲜回国了。
@司马南:昨天回京。病了。三天前,与十几万人金日成广场共舞,舞伴个个跟花蝴蝶一样漂亮。俺可不是心色念动,实是太冷不舞不行;十小时未进米水(国宴夜里十点钟才开始)。累得精疲力尽,当夜高烧谵妄。朝鲜舞伴的手很粗糙,疑似普通工人农民。明显感觉得到,他们颇为开心,纪律严整,精力充沛。
@司马南: 朝鲜八日,四见金正恩。亲眼目睹其即位后首次发表公开长篇演讲,亲眼目睹120万人(众媒其说不一)极其震撼地有节奏地高呼“金- 正 -恩”、“金 -正 -恩”亲眼目睹射程4500公里的大浦东导弹车从金正恩面前隆隆驶过。金正恩动作更像爷爷,他爱笑,笑起来很阳光,读稿速度很快,总被掌声打断。
这个司马南,很以获得朝鲜政府的邀请为光荣,这就叫不知羞耻;而且这小子一出国就出状况,不是夹脑袋就是病得“高烧谵妄”,让咱百姓开心一笑。
呵呵。
66我老人家就想:
吴英这个案件,司马南这个人,是咱中国的两大怪。
吴英案是中国的怪事;司马南是中国的怪人。
不同的是,吴英案沉重,司马南搞笑。
相同的是,这二位的人生都是悲剧——吴英是身体被囚禁,司马南是思想被囚禁。
这样的人生悲剧,也只有在咱盛世中国才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