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发起以农业经营模式剧变为特征的中国农村改革,大大推动了农村社会结构的改变。这场以地权模糊为“准私有”的改革有成就而不彻底,因此,在改革不数年后就出现了农业收入水平较之城市偏低,农村整体社会结构与现代化要求相反,农民向非农领域流动受阻于不平等身份,这三项称之“三农”的问题。
时至今日,“三农”问题因农地不能确定为完全私有化而无法彻底解决,且新的三农问题已经显现:其一,二代农民工的身份非农非城状态持续化;其二,农村教育资源畸缺固态化;其三,农村中产阶层政治要求受压制。如果“新三农”问题无法解决,不仅会出现非中心城市的“城郊骚乱”之星火遍及全国局面,以至于整个社会失序,而且还会出现文明的大衰败,其以中国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后期变成最穷国家为标志。
收入增长与工资水平的矛盾
体制内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走势的判断经常自相矛盾,且这种矛盾不只是个体性而具有整体性。从纯技术层面讲,可能是他们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官方而非自身调研所得,官方数据失真又仅非业务问题而为世界经济的一个灾难性因素。但是,导致矛盾的真正原因是他们集体无良知,成为宣传机器的一部分。比方,他们一方面说全民收入增长太慢、收入太低,另一方面又说劳动成本上涨太快、企业竞争力降低,云云。如果劳动力成本(即工资)上涨得快,就不存在民居收入增长太慢、收入太低问题。反之亦然。
农民工的午餐(图:Getty Images/看中国配图)
真实情况是工资水平一直在下滑,工资水平最容易受到限制的是农民工。由于农民工不愿接受侮辱性的工资标准,有相当部分人放弃了打工的选择,至少大大缩小了离乡的半径。这是民工荒的基本经济道理。通过大量微观案例调查,我发现:去年一年内,农民工工资降幅在百分之十三到百分之三十九之间,这还未包括微小店铺经营者自雇而不再雇工的影响。比较保守地估计,去年年内农民工工资降幅是百分之二十,年内食品价格上涨则在百分之二十以上。由于农民工挣得有积存的收入很难,才发生了一些与收入相关的惨案。在深圳,湖南籍女工杜鹃为挣满全勤奖六百元,带病上班,遭轻度磕碰而殒命。在东莞,贵州籍男青年舒照岭靠给中介拉人、骗招工中介费为生,结果遭被骗(无法真的找到工作)的湖南农民工报复而殒命。
教育产业化遗毒五十年难清
胡温时代即将结束,他们从江泽民时代继承过来政治负资产也会传给习李。其中,毒性最大的就是教育产业化。分析家们大多注意教育产业化造成的城市化后果,如高等教育大跃进而毕业生质量偏低导致难以就业,还有学位冒滥以至于国家最高级领导人亦涉其中。但是,教育产业化在农村造成的后果远比这两点要严重。
有些负责任的媒体已开始批判农村并校现象,称之为“城挤、乡弱、村空”。问题确乎如此,而更严重的是:这种撤并在经济层面导致了农民家庭教育开支的大幅提升,在社会层面使更多的农民子弟自外于高等教育体系。后一项以农民子弟考大学的愿望降低以及录收比例逐年下降为例证。
农村初中小学的集并使得大部分新校以追求伙食住宿利润为隐形目标,农民对此反感而无奈,比之为化肥涨价替代了被免除的农业税,“总有一头等着你,钻进去就拿钱呗!”接受我进行专项调查的一位农民如此认为。不仅如此,一些被保留的传统(如民国初年改寺庙为校所)小学也面临师资匮乏的窘境。私立的初中小学更是明显地以收费为目标,亦不愿为师资开支而加大成本。
农村中产阶层难以参与村政
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农村的情况并不是一团糟,较好方面包括:农业补贴收益持续(免税与粮补)、农民休闲程度提高(这也是不接受侮辱性工资的重要原因)、农村中产阶层出现。农村中产阶层具体包括:工厂在本村或近村的厂主,与前类厂主性质相同的商业经营者,土地自愿集中条件下的新承(转)包人。
农村中产阶层在富裕且可持续之后,提出参与村政的要求,以实现个人价值。比方说,请我中途指导的参与村民委员会主任竞选的罗先生,成功地经营二十余年小型机械加工工厂,以自费给村里兴办小型水利工程、村中设路灯(亦担电费)诸项目为竞选条件。但由于乡村两级党权参与舞弊,致使罗先生落选。在罗与同宗进行揭发后,乡村两级党权人士回以“同设两名委员,不设村主任”的策略──选举结果最后变形。而后,罗提出与同为村委委员的竞选对手一起搞村民福利时,镇党委回以“他没钱,不能跟你比;他不搞,你不能强迫”,云云。
基层党权不愿面对农村中产阶层兴起的事实,仍以全面干预村民委员会选举为能事,这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后果:其一,农村中产在竞争中不愿接受“良退劣进”的结局,转而采取非正常手段对抗,将导致农村社会治理效率的大幅下降;其二,农村中产阶层正陆续加入上访队伍,但他们是以代表面目出现的,如追溯人民公社时期的被划割集体土地。
党权的经济盘剥
胡温政治尾期已经不止一次地提出深化农村改革、落实村民选举法的口号,但受制于宏观经济调控之忧以及城市维稳压力,未能也不可能进行有效农村治理。我在过来的政论中也有所批评。
近两年来,基层党权受制于经济下行的总趋势,可支配收入骤减。为了维持开支水平及特权分子的挥霍,通过“村财乡管”方式大量侵吞农民利益并导致了一些群体事件。即便未形成群体事件的,也大多陷入了漫长的法律诉讼程序。比如,我做代理人的一桩民事案件,水务局与乡政府共谋侵吞应拨给农户河道取土占地费五十万元。而之所以形成民事诉讼,最主要的原因是党权人士的“请求”。新上任的书记不希望因此揭发出前任书记的贪贿与挥霍问题。有传言说:该款项有相当部分被前任书记挪作买官费用,因此他得到了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