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陈光诚的新华社记者离职(图)

发表:2011-10-21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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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自由到底有没有?

10月21日,德国之声向曾参与探访陈光诚的中国调查记者石玉证实,他已经和新华社所属《国家财经周刊》解除工作关系,这也是中国第一位因探访陈光诚而被解职的记者。

10月5日,中国网友发起的“十一长假探光诚”活动启动时,新华社所属《国家财经周刊》记者石玉以个人身份,同其他十余位网友一起到山东临沂探访维权律师陈光诚。在遭遇当地警察的阻拦和看守的暴力殴打、非法拘禁后,被遣送回河南郑州。

虽然他一直强调此举系个人行为,但很多中国网友在其后担忧他是否会被单位解职。10月20日,有消息传出,石玉已经和新华社所属的《国家财经周刊》解除了工作关系,该杂志承诺向其补发两个月的工资。石玉也成为中国第一位因探访陈光诚而被解职的记者。

“向陈光诚表达一个普通人的敬意”

10月21日,德国之声向石玉证实,他已经正式离职:“已经和原来的单位没有关系了,是和去临沂这个事有关,单位也没有作正式的处理,是我主动辞职的,我是考虑到个人在单位的处境,离开对我自己和单位都有好处。”

他也介绍自己是从2008年起就通过朋友了解到陈光诚的遭遇,正好看到网络上刘沙沙等网友发起探访活动,所以以个人身份参加。

探访行动之后,石玉曾在网上发表《我的沂南之旅》,他在文章中说:“我知道这里有一个残疾人,在他有生之年,尽可能做善事,帮助了很多受伤害的人。我此去,仅是向他表达一个普通人对一个好人的点滴敬意。这是人类之伦理,也是我所尊重和恪守的中国法律所未禁止的。”

“中国记者的自由度到底有没有?”

国际记联亚太区分会主席胡丽云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对这一结果表示失望。她认为石玉探访陈光诚是个人活动,而其所属的媒体单位不应对记者的个人活动进行干涉或限制。

“这件事也让公众很清楚,现在在国内的记者,尤其是官方媒体的记者,他们的自由度到底有没有?记者不仅是在工作中要受到严格控制,连记者个人的活动也要受到限制,这样的媒体环境完全不可理喻。”

胡丽云认为,此事也可以依据中国目前的《劳工法》等来考量《国家财经周刊》是否有违法行为,另外她也建议中国记者协会能跟进此事。

(看中国编辑注:本月7日本站曾发表石玉的微博文章:探望陈光诚,我的沂南之旅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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