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近些年硅谷高科技的发展带来了很多工作机会,吸引了许多高科技人才,随着这些高科技人才的身份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大家开始考虑为自己的亲属办理移民。我们就几种最容易混淆的概念做分类讲解。
首先,很多准备为父母申请绿卡的读者都会有一种圆满的想法,打算在帮助父母申请绿卡的同时,也为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兄弟姐妹一起申请绿卡,这样就可以全家同时移民美国,早日和家人团聚。但是,事非人愿,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对于公民为亲属申请绿卡来说,只有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三类直系亲属是不需要等待移民排期的,其他种类的亲属关系都需要排期。即使兄弟姐妹尚未成年,并且和在中国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他们只能作为亲属移民第四类(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类的排期距现在大约有11年时间。
第二,另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就是公民能否领养亲属的子女(比如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然后为他们申请移民。美国移民法的规定是,公民领养兄弟姐妹的子女是不能马上申请移民的。领养的父母必须同被领养的子女共同生活两年才能为他们申请美国移民。但是,如果领养的是孤儿,比如,有一些公民去中国大陆孤儿院领养孤儿,这种领养不需要等待两年的共同生活就可以申请移民。
第三,绿卡持有人是不能为其父母申请移民的。亲属移民只允许绿卡持有者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不能为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这也是绿卡持有人经常会问到的问题。
第四,获得临时绿卡的申请人可以马上开始为单身子女申请绿卡。不需要等到获得正式绿卡再为子女申请。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A类别)的排期已经前进到2008年12月1日,离现在还有2年8个月的时间;绿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2B类别)的排期已经到达2003年7月1日,离现在还有8年时间。
总而言之,美国移民法对亲属移民的规定很具体,因此,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为自己的亲属办理移民时不能想当然,需要仔细了解移民法的相关规定,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法律条款差之分毫,失之千里,只有了解亲属移民方面的规定,才不会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