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男子曾与保姆偷情 11年后遭其勒索200余万

发表:2011-09-07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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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4岁的龚某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高工,11年前一时冲动和保姆张某偷情,前年,张某突然找上门来,诈称自己把龚某的私生子养到10岁大,先后勒索龚某200多万元。昨日,张某以涉嫌抢劫罪在市中院受审。

2009年11月12日,龚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他10多年前请过的保姆张某。接到张某的电话龚某顿时有些心惊:当年一时糊涂,与比他小10多岁的张某发生了性关系。果然,张某在电话中向龚某哭诉,她离开龚家后嫁了人,生下的私生子已10岁。龚某当即同意与张某见面,提出拿9万元补偿娘俩并要求其保守秘密。

张某发现龚某给钱爽快,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找出各种理由对龚某进行勒索,稍有不从,张某就扬言将丑事抖出去。自2009年 11 月12日至次年6月25日,7个多月的时间里,龚某花光了所有积蓄,借遍了能借的亲友,共给了张某154.5万元,而这笔巨款绝大多数均被张某赌博挥霍。

去年8月12日,张某还跑到龚某单位闹,扬言要跳楼,龚某深受打击不敢上班。去年9月30日,张某带领多名赌友到龚某家将其强行带走,关押在青山区一家招待所,采取殴打、持刀恐吓等手段,抢走龚某现金1480余元,用其两张信用卡取现、消费共计10.7万余元,龚某还被迫写下50万元欠条。

几近崩溃的龚某终于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并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150余万巨款,张某在应诉时被警方带走。经DNA鉴定,张某所说的“私生子”既非龚某亲生也非张某丈夫的骨肉。

昨日,公诉人建议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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