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8-29 11:52:39作者:
时值中秋前夕,不少公司都会向员工发放月饼,大陆也不例外,但根据大陆税法条例,这些月饼会被课税,而非免费福利。不少民众直斥税务部门“太离谱”,“给盒月饼也要扣税,还不如不要给!”
《京华时报》报导,大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月饼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属于免税范畴,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这样的规定并非从今年开始,而是早已有之,但很多公司及员工都不清楚,导致公司未将购买月饼的费用列入员工薪水,员工后来也被税务部门追讨“月饼税”。
据报导,价值300元(人民币,下同)的月饼,根据员工所得税率,可能要付45至60元税金;如果未按时缴交,将面临50%至3倍罚金。有民众直斥税务部门“太离谱”,“给盒月饼也要扣税,还不如不要给!”民俗专家也说,公司发放礼品给员工是一种节日增进感情的作法,课税有些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