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律师一家(资料图)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于2006年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的高智晟律师近日缓刑即将期满,高律师的女儿耿格日前在美国公开呼吁外界关注其父亲,她表示,到今年8月15日(一说为14日)高智晟律师“判三缓五”的刑期期满,家人很希望团聚。
高智晟虽然被判三缓五,但从2010年最后一次被失踪后即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国内长期关注人权问题的人士认为中共当局可能持续违法,因此,强烈呼吁中共应该立即释放高智晟。
六四天网网站创办人黄琦:高智晟先生是中国大陆著名的人权律师,他在很长的时间里面,帮助了弱势群体维权,还有他发表了三封信,要求当局停止迫害法轮功人士。高智晟先生在他的维权经历当中,对中国的人权事业做出了显著的贡献。所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高智晟先生。我们也希望中共当局严守人权和法律方面的规则,停止对高智晟先生的任何打压、骚扰。保障其正常开展各种活动的自由。
武汉中国民主党人秦永敏:这有两条思路,首先按照任何一个法制国家,依法办事,那么缓刑就不应该住到牢房里,不应该失踪,可是他被失踪了这么长时间。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他的缓刑到期,他应该获得自由,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他应该出现在世人面前。另一条思路,既然在缓刑期间被失踪,那么缓刑期过了以后继续被失踪,也是完全可能的。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有法不依、而且执法犯法已经成为常态。所以我们很难断定高智晟律师刑满后能不能够恢复自由。当然我们希望他能恢复自由,并且敦促中共当局依法让他恢复自由公民的生活。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中国是一个难以讲道理难以讲法制的国家。所以我们只能说走着看了。
唐姓律师:抛开之前审判的非法问题不谈,从刑法执行的角度,应该将一个公民的自由完全恢复,这是法律明确给公权力机构的一个义务,如果刑满后还受到一些非正常的对待,显然是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也是对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的一种违反;更是对其家人的一种干扰。对这样一个同行,我是衷心的希望他能获得自由之身,早日与家人相聚,过上正常的生活。
一位不方便具名的北京律师:本来对高智晟的判决就是非法的,判缓刑你不该让人家失踪。在缓刑考察期你应该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不能通过莫名其妙的失踪来迫害一个人。我们要求恢复高智晟的人身自由。
著名新疆维权人士胡军:相较于其它的维权人士,中共对高智晟的迫害程度是最重的,是不可思议的。一般情况下再怎么判刑,也得告诉他的家人他在哪里。而高智晟被判刑却不知在哪里。特别是高智晟那张照片(2010年)出来后,他的脸部表情都有些扭曲了。可以说他受的酷刑是非常重的。他也不知能不能出来。这样对他的打击太残酷了。中共丧失人性,作为人的底线一再被突破,一代一代的无耻,到这种程度了,中共必须立即释放高智晟。
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刑期满了,按照法律他会出来吧,或者暂时放到一个什么地方。他现在家还在啊。因为他妻子走了,所以应该回他的亲属家,按道理是应该这样的。应该被送到他亲属那地方。刑期满了,除非他再有其它的事情发生。因为在他之前是属于缓刑,当局也可以说对他采取收监的措施。如果刑期满了就不应该收起来了。在缓刑期间它可以找借口按照程序把你收到监狱里的。但如果说是刑期到了,那应该是放他在外面监视,那是另外一回事情了。那可能是放他老家或他亲属那里吧。只能等到时候看是否被释放。
广西作家荆楚:中国人在这么多的灾难面前已经麻木了,就像一个人看流血流的多了,看流血就像流水一样啦。高智晟这个事情,是中国的良心、是中国的痛。也是当局对这个社会有责任、有担当的人的迫害的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这太不应该了。中华民族的希望和光明取决于这些良心人士。取决于这些对社会有担当的人。如果把这些人打压下了,那么这个民族的前途就是一片黑暗了。
计算机工程师胡俊雄:谴责暴行,反对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高智晟律师事件简介
2004年~2005年,参与陕北油田案,并帮法轮功学员辩护,后三次发出〈致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公开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2005年,由他出任主任的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遭北京市司法局停业。
2006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7年,获美国出庭律师委员会的“勇气呼吁奖”。
2009年,传出他的文章〈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自述受到惨无人道的酷刑,包括以牙签插生殖器。同年,在亲人面前,被警方从陕北老家绑架。后其妻子、儿女辗转到美国,并获得美国政治庇护。
2010年3月28日,短暂现身,所公布的照片与他原来的长相有巨大差异。十天后,外界再度失去他的音讯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