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7-27 20:59:05作者:
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7.23″动车事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救援行动,妥善安置伤亡旅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随着救援行动的结束,动车事故之后的法律处置问题将会摆上议事日程,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我市律师寻求帮助,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
“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各律师所和律师务必要高度重视。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当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市律师协会报告(联系人:甘细平处长,电话88371810),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在明天17时之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律师。
温州市司法局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