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早晨8时多,19岁的女孩梁湘怡在和男友去医院的路上由于腹痛难忍无法前行,遂去网吧上厕所,产下女婴后,很害怕又怕被人发现,在男友电话说“不要了”后,经过一段时间考虑,最终决定将刚生下的女婴丢进水箱淹死。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湘怡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她的男友也因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这是一个很让人心酸的故事,解读这样悲哀的新闻无疑让人很沉重。一个19岁的花季女孩遭遇了未婚先孕,没有家人的呵护,没有男友的支持,没有孩子一朝分娩的喜悦,更还不及分享怀胎十月的不易。她面临的是要立即解决掉这个麻烦,把孩子先藏起来,于是慌乱中她用了一个最简单而不计后果的办法,把还在哭喊的孩子放在了水箱里。
网友的跟帖中多数用了残忍、绝情、悲哀等字眼,但我宁愿认为她是在无知无助的情况下,而不愿用狠毒和残忍这样来形容。一个19岁女孩应该是一个女孩生命当中最青春美丽的年华,却过早地品尝了禁果,即没有钱去做人流,更没有钱来养育这个孩子,还不敢给家人说。在陌生的城市里,无助卑微的她也许只能用这么无奈地方法来解决。
没有人能知道她在扔孩子那一刻是否想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哪怕是自己的骨肉,只要一生下来, 就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他的生存权利。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19岁的女孩也许无法把故意杀人罪和自己联系起来,但法律不会因为她的无知而网开一面,也许着是她最好的赎罪方式。
女孩梁湘怡的悲剧不仅仅是个例,近几年这样的事例不断进入我们的视野,未婚少女弑子的悲剧有着怎样的社会根源,我们不得不思考。目前农村女孩缀学率逐年上升,十六七岁便外出打工,城市的复杂和风险远远超出她们的想象,孤独寂寞是造成早恋的直接原因,家长疏于这方面的嘱咐,学校又普遍缺乏性知识教育,而企业更没有这方面的人文关怀,这些打工妹更多的只是流水线上的机器,一旦造成这样的错误,受农村传统观念的影响,只能采取极端的做法。因此如何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