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一审现场
药家鑫一案已经在2011年4月22日由陜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药家鑫提出了上诉。陜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陜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再于5月20日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了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苹果日报今天引述中国官方最高人民法院说法,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又持刀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21岁的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6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法院指出,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药家鑫案件在中国引发讨论,网络成为民间对药家鑫案引发的愤怒发泄平台。数以百万计的网民声讨药家鑫代表的享有特权的发财富裕后代,胡作非为草菅人命的社会现象。网上一片严惩的呼声。
但中国一些社会学家指出药家鑫之所以要杀害没有被车撞死的受害者,是因为担心负担巨额赔偿与医药费用。他们的结论是,中国没有健全的医疗保险与各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事实,才是药家鑫案的真正责任者,也因此一些议论呼吁不要判处药家鑫死刑。
法新社报道还指出,药家鑫案与不久前发生的李刚案都在中国各地普遍引起对腐败与特权的民愤。
原题目:西安大学生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在西安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