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北京会见第十四世达赖喇嘛
1951年5月23日,中国中央政府和西藏方面的代表阿沛·阿旺晋美等人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了一份“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从那以后,这一天就被北京方面作为西藏和平解放的日子来庆祝。
十七条协议的签署在中国和西藏的历史上都是一个极为重大的事件。不同的是,该协议的签署在中国官方的舆论宣传中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而在藏人眼中则是强加于西藏的一条不平等条约。达赖喇嘛办公室秘书长才嘉(Tsegyam)在达兰萨拉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表示:
“我们非常清楚,当时的西藏政府也就是达赖喇嘛政府是在逼迫的情况下才和当时的中国政府签订了协议。从协议派遣的代表,一直到代表到北京经过很长时间的交涉后签订协议,回顾这个历史进程,这是一个不平等的,完全是逼迫的协议。”
中国政府没有履行十七条协议
不过,才嘉也指出,十七条协议中包含了有利于藏人自治的积极的方面,问题在于,中国政府数十年来根本没有履行协议中的承诺:
“这个协议虽然是逼迫签订的协议,但对我们来讲,对藏人来讲有一些正面的内容。包括当时的十七条协议和邓小平后来对香港提出的一国两制的说法很类同。十七条协议中提到,对当时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政府不予干涉,保留西藏原有的政治制度。但实际上,我觉得中共现在庆祝这个十七条协议是非常矛盾的事情,因为它没有去遵守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内容,违反了十七条协议的内容,但现在还口口声声地一直讲什么和平解放西藏。”
德国西藏倡议组织主席沃尔夫冈·格拉德尔(Wolfgang Grader)也认为:
“对当时西藏的情况来讲,十七条协议是一种恶化。当时的西藏政府是在压力下签署的该协议,可以说没有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协议施加影响,也没有办法与拉萨方面交流。但是与目前的状况相比,17条协议的内容要好得多。因为中国政府的做法自相矛盾。协议第七条写道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但事实上,西藏的寺庙现在不能自己决定接受多少僧侣,进行宗教活动也受到阻挠。最近,警察突然袭击格尔登寺,上百名喇嘛被抓。这一事件再次说明,藏人无法自由从事宗教活动。”
十七条协议中的第九条写道,“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而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却令关注藏人生存状况的德国民间组织更加感到不安。沃尔夫冈·格拉德尔说:
“以前藏区的小学和一些其它学校还可以用藏语教学,而现在却变成了汉语作为教学语言,藏语成了第二语言。许多来自普通藏人家庭的孩子本来不会汉语,进了学校后却得用汉语上课,可以想见他们有多大的困难。我跟藏人孩子交谈过,知道他们的难处。”
自治区只停留在名称上
中国官方的宣传中对十七条协议的内容早已不再提及,取而代之的是歌颂中央正确领导以及西藏辉煌成就的高调表态。据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5月23日报道,中国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首都各界纪念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讲话称,“西藏各族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尊重”。这样的说法对关注西藏问题的德国专家沃尔夫冈·格拉德尔来说已经习以为常:“西藏被叫做西藏自治区,但这只是停留在名称上而已。但藏人不仅不能自治,连发言权也没有,不管是在环保政策方面,采矿方面,还是西藏的行政管理方面。但在中国政府的舆论宣传中,西藏人都非常幸福、满意。”
贾庆林在讲话中还强调说要“深入开展对达赖集团的斗争”。而达赖喇嘛办公室秘书长才嘉则再次表达了达赖喇嘛以及流亡藏人继续与中国政府对话的意愿:
“我们这边不管是达赖喇嘛也好,还是未来西藏流亡政府的领导人——他已经表态要继续按照达赖喇嘛所提出的中间道路的原则和精神推动和中央政府的协商。我自己认为,十七条协议是西藏政府与中央政府签订的一个协议,在中国大陆所有少数民族里面是一个特例。在未来解决西藏问题的过程中,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和借鉴,但是要返回历史,我觉得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