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方,很傻、很可爱。
谁也不许反对我,我能说出理由。不信?请看――
五月十七日(星期二),艾未未的妻子路青,在接受香港苹果日报采访时说,她才是公司法人代表,如涉经济问题,当局应抓她,而不是艾未未。
过了五天、二十二日,中国警方就托新华社转述: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发现巨额逃税,而且故意销毁会计凭证。
“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发现巨额逃税,而且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与艾未未有什么关系呢?路青说了:“如涉经济问题,当局应抓她,而不是艾未未”。中国警方是不是很傻?
如果要说,中国警方不懂《公司法》、不懂“法人代表”的含义,那肯定是污蔑中国警方,是不是?可懂归懂,但中国警方就愿意犯傻、愿意叫人家拿把柄,你有什么办法呢?
我可没有污蔑中国警方的意思呵,我能证明:中国警方特爱犯傻。
自2009年2月的“躲猫猫”后,中国警方,就一直带着我们网友玩各种不同死法,如:“睡觉死”、“洗澡死”、“发狂死”、“摔跤死”、“喝水死”、“洗脸死”、“骷髅死”、“针刺死”……等等,大家还记得吧?
我记得:在最频繁的时候,我们管这叫“每日一死”。
都“每日一死”了,能不能歇歇呢?不能。中国警方坚持“每日一死”。直到赵作海事发,我亲率“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在博客中国做专题,上面发话不让搞刑讯逼供,才休止。
咋样?中国警方够傻的吧?
傻,不能算缺点;中国警方的缺点,是可爱――你说,那“躲猫猫”都真相大白、都处理了,谁还会信“睡觉死”、“洗澡死”、“发狂死”、“摔跤死”、“喝水死”、“洗脸死”、“骷髅死”、“针刺死”……呢?是不是?
可,你不信是你的事;中国警方,就敢编、敢玩,你说可爱不可爱?
艾未未这回惨了,犯在中国警方手上了。当然,这是艾未未的不对。
如果要犯事,就是犯在国宝的手上,也不能犯在中国警方手上。艾未未,竟然不懂。不懂,怎么可以出来混呢?艾未未的不是。
为啥犯在国宝手上也不能犯在中国警方手上呢?其一,犯在国宝的手上是政治犯,规格高;犯在中国警方手上是刑事犯,与小偷同类。重要的,是中国警方很傻很可爱,你怎么跟他们玩?
欢迎中国警方来抓我,我写过很多挺妓女的小说,可以嫖娼罪让我失踪。
虽然,写过挺妓女的小说,不等于嫖过娼;过去嫖过娼,不等于现在嫖娼;嫖娼,也不等于犯罪……但,如果我失踪,一个多月后,中国警方一定会托新华社转述:顾晓军被发现嫖娼,而且写关于妓女的小说。
中国警方,就是这么爱钻套、就是这么――很傻、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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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军 2011-5-22 于南京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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