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漏罪案缺程序正义? 权力表演限媒体舆论(图)

发表:2011-04-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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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漏罪案星期三在重庆法院继续开庭,此案的程序正义和合法性受到严重质疑,而媒体对庭审的报道受到限制。

09年重庆打黑案中陷入“律师造假门”的李庄刑期将满之际,重庆司法机关宣称接到多起举报要追究他在代理其他刑事案件中的罪行。尽管所谓举报的案发地在上海,重庆公检法重新对李庄立案调查,并再度以伪证及妨害作证罪对他进行起诉。案件周二起连续两天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周三进入双方庭辩阶段。

斯伟江律师的辩护意见集中在“案件程序严重违法”以及“李庄并没有引诱、教唆证人改变证言”,即所谓“漏罪”不成立。

相关辩护词也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开,吸引了众多大陆知识分子和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其中写道:一个本来就无管辖权的案件,非得强拿到重庆来管辖,所以才会有拼凑,才有强词夺理,千疮百孔。辩护人不谈有什么目的和动机,我们只是强调这样的侦查、起诉、审判一点合法性都没有。合议庭做出的任何判决,都将是枉法裁判,为历史所耻笑,同时,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连续两天的庭审周三下午四点暂告一段落,审判长宣布将于本周五22日再次开庭审理。

知名刑辩律师北京的莫少平分析李庄此番漏罪案,包括09年的案件缺乏基本的程序正义:“从法律规定来说,确实李庄服刑地重庆的法院对他的遗案是有法律管辖权的,但从规范来说,应该是上海市进行立案侦查后移送重庆法院审理,而不能重庆公安接到上海发生的案件报案自己立案侦查这在程序上是有瑕疵。从程序正义角度来讲,我不赞成重庆司法部门来审理这个案子的。李庄原本那个案子因涉及重庆公安是否刑讯逼供,重庆方就应该回避。特别是公检法联合办案破坏了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原则就完全破坏了。而这次的余罪又是由重庆司法机关来审理,我认为是不公平的。”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09年被重庆警方抓捕,称他作为辩护人的涉黑案件被告龚刚模主动检举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而当时官方称李庄认罪态度良好二审改判了一年半,比一审减轻,外界分析李刚以妥协换取较短刑期。不料时隔一年多即将刑满之际,他再度被重庆方以同样的指控送上法庭。

李庄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周三庭上陈述道: “今天,他(李庄)又一次被同一个罪名,在同一个地方受审,审理的内容却是在上海做的事,单单程序上的不公,已经可以说是,决嘉陵之波,流恶难尽。罄歌乐之竹,难书其罪。之后,恐怕不管实体如何判,如何文字构陷,罪轻罪重,已难堵天下,悠悠之口。”

“这种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无辜被入罪。这和殴打、拘禁一个正在看病的医生一样,是一种双重伤害。因为,同时受伤的是任何公民的律师辩护权。”

莫少平说李庄案对中国律师有严重负面影响:“律师的职业环境和律师起的作用是一个国家法制环境的重要标志,他这个案子对中国律师起了严重负面的作用。”

李庄案第二波引起了各地法律界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关注,包括老前辈江平和张思之,但庭上细节主要由辩护律师团通过网络直播,媒体采访报道寥寥可数,门户网站也多引用重庆本地华龙网的报道。

据悉不少前往采访庭审的外地媒体不获得旁听资格,并被宣传部门再三禁止采访。

大陆媒体观察人士曹先生周三告诉本台:“有一些媒体也去现场要求旁听,官方说可以登记,但转头就通过宣传部给这些媒体打电话,因为之前已经说了不能去。反正南方报业是报不出来,可能《财经》或《财新 》会突破禁令作一些报道吧!但现在还没看到。”

曹先生分析李庄案是重庆王薄熙来的另一场权力表演:“除了怕李庄出来乱说乱动之外,我觉得也有刻意挑衅的意思。薄熙来刻意以权力撕毁程序正义法制理想,跟律师、司法界、公共知识分子界做一个决裂,首先是一种权利的傲慢,给这些知识精英一巴掌;另外也是刻意的对一些高层宣扬,你们不是对付不了这些律师、记者、知识分子么?你看他们被我权力玩得体无完肤。但某种程度上,中国政治权利操弄司法这是一种常态,包括最近那么多人失踪。”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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