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电 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姜人杰受贿案“受审”时间可真够长的了:2004年7月被“双规”;2008年10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31日,被江苏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还没算完,“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姜人杰从被“双规”到“二审”,用了7年零9个月;姜人杰从“一审”到“二审”用了两年半。这还没“结束”,还要等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姜人杰被判处死刑咋这么“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他单笔收受贿赂8000万,创造大陆贪官单笔受贿之冠!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为啥“拖了”两年半?为啥用了这么长时间?
姜人杰创造大陆贪官单笔受贿之冠;审判姜人杰,很可能也创造了大陆审判贪官时间最长“之冠”……
审判姜人杰咋这么“难”?
姜人杰职位高,受贿数额巨大,影响也达。对他如何审判,必会引起国人的关注。法院对姜人杰“审判”时间之长,必有其长时间的道理。“问题”很可能在于“牵涉人员多”;很可能在于“案情复杂”上。
姜人杰“案情复杂”在那里?
看来就在于“姜人杰向办案机关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线索,经查证,不构成立功”上。估计他“咬”出很多人,估计他“交代”了很多贪官。他每“咬”出一个人,法院就要调查一个人;他每“交代”一个官儿,法院就要调查一个官儿……
这所谓之“难”,“难”在个个要调查上;这所谓“拖拉”,“拖拉”在个个要取证上。
但是,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他“不构成立功”上看,他“咬”出的,和他“交代”的都是些“鸡毛蒜皮”之事,都是构不成“立功”的事情。既然构不成立功,他就难逃一死了。
看来,这个大贪官离去黄泉的路途已经不远了……
来源: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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