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李女士致电称,武汉市武昌马应龙大药房锦江国际店犹如一个小型超市,这里除了卖药外,生活用品、美容用品、婴幼儿用品种类齐全。顾客还可以在此用医保卡购买店内任何商品。
按照医保基金的结构,可分为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两部分。按照医保的相关管理规定,大病住院后由统筹基金按既定比例报销,余下部分由个人账户再给予相应的支付。个人账户只是负责职工日常看病的一般性支出,遵循的是“超支不补、节余归己”的原则,比如个人账户在职工死亡后,节余部分退给其继承人。
而为职工办理医保卡的初衷是,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予支付职工日常生活中除住院以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一方面体现了医保政策的惠民特质,另一方面简化了报销的手续,方便了在保职工,相应也减轻了医保管理的工作负担。
从这些方面来看,客观上职工无论如何使用医保卡,并不会对医保制度构成本质的危害,尤其是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没有妨碍。同时,对在保职工而言,卡里的钱是用来购物,还是用来买药,总体还是自己的开支,在日常医疗费用得少时,则是资金的闲置;相反,不够时还得由自己贴。换言之,就好比是生活中拿了打酱油的钱来买盐而已。
正是基于此,尽管国家有规定,医保卡持卡人只可在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刷卡看病买药,而用以刷卡购物或者为他人代刷买药都属于违规,但是实际生活中并不能很好地执行,一方面在保职工有变现的冲动,另一方面商家也有促销的意图。此外,刷卡管理上存在的技术漏洞以及查处复杂,会给管理带来不低的成本。
从法规的角度上讲,有规定不执行,一则表现出商家和持卡者诚信的缺失,一则说明了监管制约的乏力。事实上,这种行为纠与不纠对于持卡人的日常医疗没有丝毫影响。如此一来,尴尬的医保卡在管理的过程中却掉入了制度缺失与诚信缺乏的陷阱。
其实,打酱油的钱来买盐,对于在保者来说只是一个算账的问题,无关医保政策落实。相反,定点制度还可能制约了在保者的选择权,一方面是资金使用的选择,另一方面则是对就医、购药的选择。在好与贵、方便与不便之间,似乎在保者都没能得到应有的实惠,相反让一些定点的机构变相成为了资源与市场的垄断。
应该说医保政策的核心还是确保“保者有其医”,形式只是为目的服务的。既然医保卡特定的用途并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既然在保者有突破“专用”樊篱的愿望,放不放禁,只是一个规定的问题。在笔者看来,与其不好管、管不好,还不如改变规则,将年度医疗费实行定额账户支付,由在保人自由支配,既缓解了管理压力、避免了种种尴尬,又赋予了在保人更多选择权利,无论是对个人、管理机构,还是对医疗市场来说应该是一个最佳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