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一栋7层住宅楼,顶楼一户人家未搬,5层楼梯被挖掘机拆掉(图片来源:四川在线,看中国配图)
日前,媒体报道称四川绵阳市一栋7层住宅楼,顶楼一户人家未搬,但楼下5层楼梯被挖掘机拆掉,犹如“空中楼阁”。记者调查发现,多位市民称当地一些建设项目以“灾后重建”政策特殊为借口,违法强拆。
网上公民月刊刊出何青青的一篇文章:灾区强拆令甚于让“子弹飞”。文章说,哪里有拆迁,哪里就有新闻”,面对媒体频现因拆迁纠纷引发恶性事件,公众已审丑疲劳。然而,对于发生四川地震灾区的强拆新闻格外刺痛人们的心。一边是太原市对“10.30”暴力拆迁致人伤亡案17人因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新闻,一边是以“灾后重建”之名强拆的消息,读来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灾区人民在地震中失去亲人,家园被毁,今天又遭遇强拆,这岂不是人祸的“余震”在作孽?!这岂不是在灾区民众的伤口上撒盐?!
文章说,这次的“会议纪要”非同一般,简直就是一道道疯狂的“追杀令”——不仅在内容要求采取“断水断气、电话骚扰、该硬上就硬上……”的方式强拆,而且还面授机宜:“不能让业主拿到原件,不能让其走漏风声……对水电进行处理,间接性停止供应……”;与会领导称:“……打压……保持强势……不能采取哄骗方式,采取电话骚扰,该把脸拉下来就拉下来,该警告就警告……我们自己找人……”,最后“何总”总结说:“拆迁人不用总做好好先生,该采取手段就采取手段,对有条件的业主坚决不让步……可不可以反复跟踪,轮流跟踪某一户?”这里的“跟踪”,潜台词是什么不言而喻。不仅如此,绵阳市人民医院高知楼的强拆,未经住户同意,未达成任何协议,也未出示政府行政强拆许可批文,医院强行拆除了整栋楼房,有老年住户家具丢失一空,而院方提出的拆迁安置方案是以三到五年的期房来补偿。这哪里是在拆迁,就是一场“强震”!
更值得关注的是,“空中楼阁”事件曝光后,开发商态度依然非常强硬,一副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样子,不仅回应“项目属于绵阳市政府批准的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所拆房屋都是危房”,而且对“空中楼阁”外的记者进行围攻。这令人联想到此前出现的“子弹拆迁令”,暴力拆迁已臭名昭著,而以“灾后重建”之名只不过比“子弹拆迁令”更师出有名,多了一个忽悠民众的美妙借口而已。
人们不会忘记,在以往的暴力拆迁中,开发商雇佣地痞流氓,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威逼拆迁户,动用各种社会资源迫使拆迁户搬出自己的房屋,甚至拉拢腐蚀公权力加入到强拆队伍中来,以至人们不止一次在火药味十足的拆迁现场看到警察和城管队员,看到公共资源的消防车、警车也与开发商的推土机为伍。人们往往首先谴责的是开发商暴行,然而,在开发商戾气的背后,更多的是土地财政的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公权力的天平倾斜,更有一些官员在政绩考量中装聋作哑。试问,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光凭开发商“一个人的战斗”竟敢拿出杀气腾腾的“强拆会议纪要”?!以“灾后重建”之名的背后,到底有多少灾区重建资金的支持与当地政府对强拆的默许?
文章指出,一场场强拆闹剧,都让《物权法》的“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和《宪法》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成一纸空文。法学专家一语破的,在这场法律和法规之争的背后,隐藏着一场利益之争,面对靠土地拍卖来增加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势单力薄的老百姓拿的《物权法》实际上是一个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弹,没有任何威力。而对强拆事件引发后果的问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个别官员受到处理也极具偶然性,像太原市这样对暴力拆迁致人伤亡案提起公诉,刑究责任人的案例,事后追责能诉诸司法的仍比较少见。
为了防止暴力拆迁血案的频繁发生,去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国土部亦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力图防止和减少新的征地拆迁矛盾。但此后,仍有很多地方实施突击拆迁,暴力拆迁。为什么政策到了地方上就形同虚设,完全成了“稻草人”,这确实耐人寻味。
“暴力拆迁”一再警示,建立法律制度从源头上防范暴力强拆迫在眉睫。必须将“和谐拆迁”写进法律,并以切实有效的执行力予以保障,对懈怠职责、违法拆迁者及时启动问责,在追求程序正义中追求民生福祉。然而,新的拆迁条例虽经征求意见,何时出台仍无时间表。有学者表示,之所以新条例难以出炉,就是因为地方政府的游说力量极强所致。民众对新条例如饥似渴,翘首以盼,那么,新拆迁条例到底还在等谁的意见?对于一些地方利用新旧制度交替的空当“跑步拆迁”,有什么防范与问责举措?进一步说,对绵阳市这样以“灾后重建”之名的强拆,究竟有什么具体的安排,跟踪监督灾区重建的规划、资金和其他资源不被利益集团拿来作为强拆的“挡箭牌”?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这理当是灾后重建的基本原则之一。以“灾后重建”之名的强拆,不仅伤害了灾区人民,更使关心和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所有人的爱心都受到创伤。人们期待新条例快快出台,唯有将公权力纳入制度轨道,才能制约各种“权力伤害”和遏制由此延伸出来的强势利益者的傲慢与乖戾,使被拆迁者拥有更多的救济渠道,让新条例真正成为捍卫宪法精神,保障公正公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法。当下最紧要的是,绵阳市已成立调查组,调查“空中楼阁”强拆事件,期待这一事件能尽快得到查处,使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千万不能让遭受强拆的灾区民众在这个格外寒冷的冬天里再感到心寒!
公民在这一期的社论中说,时光荏苒,中国社会已经步入2011年。对于拥有一定历史知识和公共关怀的人们来说,这一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就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日前由共识网在武汉组织召开的题为“辛亥百年,变与不变”的学术研讨会就是对这种历史意象的一个学理梳理之一。当然,那些对当下社会病症有充分感悟的人,辛亥百年这个历史意象带来的并不是骄傲和自豪,而是伤痛和耻辱。一百年前,革命先行者推翻了帝制,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但是一百年后的今天,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确立了民主政体之际,而同为华人社会的台湾也被誉为亚洲的民主灯塔之际,生活在大陆的13亿人却还被桎梏在党国极权体制之下,无法享受现代政制赋予公民的自由和尊严,也无法充分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依旧是海市蜃楼。
百年历史进程,辛亥革命并没有在大陆孵化出民主之果,根源何在?人们从文化,民族性,经济发展,意识形态,历史地理,甚至宗教信仰等诸多视角都进行了分析和挖掘,虽然说法繁多,但是值得欣慰的是,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有说服力的理论可以证明13亿人不适合民主,13亿人不配享受民主。问题只是,13亿人何时以何种方式获得民主,享受一个现代社会作为人的完整权利。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天问,以个体所掌握的信息和智力,谁也无法做出精准的预测。历史充满了偶然性,人们只能观察和感受社会的变化,而不能断定未来的轨迹。
虽然如此,因为长期的社会参与和对有代表性社会现象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的是,旧有的统治秩序正在瓦解,民主化的动能正在积累,构建宪政民主的政治秩序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社会精英的共识。这也许是一个无法充分论证的宏大命题,但是回望2010年一些轰动性的事件,一叶而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新的社会动员机制的形成和更具生命力的民间力量的出场。
2010年9月江西宜黄强拆引发的公民自焚事件,足以让人悲愤莫名。而与普遍的其他拆迁血案相比,宜黄拆迁事件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快速传播,迅速动员了各个社会阶层人士的密切关注,虽然悲剧没有完全避免,但是自焚者得到了快速的救治,宜黄官员也受到惩治。借助于微博所构建的网状立体传播体系,像姚晨这样的公共娱乐明星,像潘石屹、任志强这样的名流企业家,以邓飞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媒体人都有积极的参与,以某种微薄的力量集合成群体意愿共同形成了对弱者的救济。在某个微博中,姚晨掷地有声地说到:演员是我的职业,公民是我的身份。这表明,公民意识的传播已经不再局限于知识分子和少数异议圈子,而是成为社会主流人群的角色自觉。
发生在上海胶州路的11.15居民楼大火,夺走了近百居民的生命,这个悲剧折射了政府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的脆弱和危机应急水平的落后,这种对生命凋零的悲痛和对政府机构的愤怒经过一周的发酵,在11.22日转化为数十万人前往火灾地献花表达悼念。这次献花事件主要动因是人性的悲情驱动,因此参与各方的表现都很克制。但是这次事件所蕴含的民间社会对人性底线的坚守和广泛动员能力将是一个压制型政权的梦魇。
2010年最后一个网络热点事件的冲击力,也许盖过了以前所有类似事件。多年来为了村民土地权益而四处上访的钱云会村长的离奇死亡快速地在网络爆炸开来,迅速形成一个席卷性的公共事件。从这个事件的处置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公共权力机构的公信力几乎荡然无存,官方机构一直处在民意的巨大质疑中。这种几乎没有任何民意基础的统治是非常昂贵的,也是非常脆弱的。而一些学者、媒体人和网民自发前往温州乐清村长所在乡村进行围观,为以后公民社会更有效地参与影响公共事件开辟了一个新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