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不少特警在太原中院门前警戒。 南都记者 纪许光 摄
孟建伟87天坚持在网上直播父亲命案进展。 南都记者 纪许光 摄
发稿日期:2011-1-25
尸检报告清晰地记载,孟富贵的头骨被砸碎成11块。2010年10月30日凌晨,一群“保安”翻墙入户,手持镐把、砖头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太原“10·30”拆迁血案。
直面夺走父亲生命的嫌疑人,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的目光始终盯在被告席上。四目相接之下,第一个上庭陈述的“指挥者”、保安头目武瑞军终于起身,向孟建伟三鞠躬,表达歉意。然而,一切为之已晚,十余个家庭的命运从此将被改写。
昨日,“10·30”拆迁血案的法理交锋,在太原中院1号法庭上演。其间,幕后主使者的身影也逐渐显露。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法庭对武瑞军的法庭调查过程中。武到庭后,对检方的指控也提出异议,身为保安大队机动分队队长的他明确:当晚实施这一拆迁任务的保安公司确系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并非起诉书所称的“柒星安保物业有限公司”。
不仅如此,他还向法庭当庭供述了身为晋源区副区长的计建中(现已被免职待查)以及晋源区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在此过程中扮演的多重角色诸多内幕。
2010年10月30日零时,深秋的村落早已沉沉睡去。一场针对两户村民的强拆,在夜幕的掩护下悄然展开。为了完成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滨江西路南延工程的拆迁任务,包括高海东、张俊奇、李彦忠在内的40-50名当地保安人员分四组手持镐把,在事先明确分工、并约定撤退方式的情况下,兵分多路进入古寨村武文元和孟富贵的家中进行强拆。一死一伤的惨剧,随后上演。
武瑞军:镇党委书记称提供20万元“善后”
进村后,高海东等人遭遇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孟富贵和武文元,并对其进行追打,最终导致孟富贵死亡、武文元轻伤的后果。事发后,死者孟富贵在上海复旦大学读博士的儿子孟建伟通过网络求助,事件随后被曝光。身为复旦大学博士生的孟建伟更在自己的博客上,对事件的进展进行了长达87天的直播。孟建伟说,真凶一日不被法办,父亲就一日不下葬。
当晚参与强拆的其中15人,连同两名涉嫌包庇犯罪的嫌疑人遭到刑拘。而在这15名直接参与者当中,身为保安公司负责人的武瑞军被指系“指挥者”。在检方的起诉材料中,武瑞军周密部署并且吩咐手下“遇到反抗可以打胳膊、腿”的描述成为贯穿整个事件的“起因”。
但是,检方的这份起诉书遭到死者孟富贵亲属委托人的强烈质疑。和网络上的议题一样——— 谁是此次拆迁行动的幕后指挥者和实际利益人?武瑞军的保安公司到底是什么性质,是否与此前网络上盛传的“系晋源区公安局保安机动大队”有关?整个拆迁项目是否合法?拆迁的实行人是否具备拆迁资质?均成为两名律师质疑焦点。
昨日上午8时49分,开庭后仅10分钟,孟家的委托人即要求公诉机关回避。在向法庭陈述理由时,他们称,检方起诉书对整个事件幕后策划者和利益人只字未提,涉嫌对有关方面进行包庇。并指出,起诉书对相关嫌疑人涉嫌罪名的指控有误,从行凶者明知镐、砖头能物品砸向受害人要害部位可能要人性命仍实施了侵害行为的情况看,这种犯罪是典型的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在法院休庭、太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康代表检方驳回后,他们的“复议”申请同样被驳回。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法庭对武瑞军的法庭调查过程中。武到庭后,对检方的指控也提出异议,身为保安大队机动分队队长的他明确:当晚实施这一拆迁任务的保安公司确系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并非起诉书所称的“柒星安保物业有限公司”。不仅如此,他还向法庭当庭供述了身为晋源区副区长的计建中(现已被免职待查)以及晋源区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在此过程中扮演的多重角色诸多内幕。而这一点,正是几分钟前,孟家的代理人向法院申请检方回避的理由之一——“检方涉嫌包庇幕后指挥者”。
武瑞军说,可以证明保安公司与晋源区公安分局有关系的,除了上班所需的指纹识别、工资条、会议记录外,在晋源区公安分局一楼的办公室里,该局还为他安排了专门的办公桌。
“没有领导的指示,保安公司是不敢做这个事的。”武瑞军说,实际上,太原滨河西南延指挥部成立后,面临的压力巨大。涉拆村民对拆迁排斥情绪很大。特别是最后的 61户村民,成为摆在指挥部面前的“硬骨头”。2010年10月20日,晋源区组织召开了规模宏大的拆迁动员大会,在这次会议上,计建中对拆迁工作提出了刚性要求———在1周内,要完成对涉拆民舍总量半数以上的拆除工作。按照这个指示,6天后的10月26日,滨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挥部召开了一次“拆前”工作会议,在综合分析了拆迁平面图后,武瑞军提议首先对孟富贵和武文元两家进行强行拆除。提议随后得到计建中和张兴旺的同意,2010年10月29日下午,武瑞军在会议室里,召集手下开会,几个小时后,本文开头一幕在夜幕的掩护下上演。
武瑞军回忆,事发当天早上6点左右,身为晋源区金胜镇党委书记的张兴旺曾致电他,并明确表示将给予武瑞军20万元资金“善后”。去年10月 30日早上6时,还在睡梦中的他被告知前往太原市一处高速公路口“见面议事”,在应约前往后,武瑞军发现,除了张兴旺,在10月26日动员大会上曾向其明确工作任务的副区长计建中也在场。
见面后计建中首先斥责“怎么搞成这个样子。”随后,一行3人赶到计位于区政府的办公室继续商议“善后”事宜,在此期间,计建中电话叫来了一名叫李根虎的涉案人。几人共同谋划了攻守同盟,在自己被刑拘后,张兴旺承诺的20万元“善后款”,武瑞军曾打电话让他老婆去办理,但究竟有无到位,连武瑞军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当天日武瑞军就被金胜派出所叫走。
“当天我们商量让两个人出来顶罪。”武瑞军说,就在计建中的办公室里屋,他曾与滨河西南延工程拆迁公司负责人李根虎等人商量,让去年10月30日当晚参与强拆行动的保安队长李彦忠“顶雷”,而李根虎后来也因此被以涉嫌包庇罪执行逮捕。
太原市公安机关一名曾接近武瑞军的人士透露,武当庭所述并非不实,在晋源区公安局一楼,确实存在着他的专属办公桌。而实施强拆和“保卫”工作的保安公司,全称应为“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区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武瑞军与晋源区公安分局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经济关系上都存在联系。
武瑞军回忆说,计建中在得知事件后亦感到束手无策。而让他意外的是,去年10月31日下午,他应晋源区公安分局一名刘姓警员要求主动赶至警方处时,竟遭到“刑讯逼供”。
“当时姓刘的说‘局长和政委要见你’,我就主动赶过去了。”武瑞军称,在警方处,他遭到持续了两个小时的殴打,在对其进行刑讯过程中,警方要求其承担全部罪名。被打得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只好就范。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武瑞军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当时自己被送到看守所时,在例行的身体情况登记表上,有自己的伤情记录。
高海东:“为了义气”行凶,遭刑讯逼供才供述有罪
声音怯怯地,压得很低;脚镣的响动在可容纳200多人的法庭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清晰地听到。以至于主审法官需要多次提醒,高海东的声音才能通过麦克风传递到书记员的耳朵里。截至2010年10月30日凌晨,在与同伙将打死孟富贵、打伤武文元之前,这次拆迁活动他尚未拿到一分钱工资。
案卷材料显示,事发当晚,犯罪嫌疑人张俊奇和高海东按照“部署”先后进入武家,高首先手持镐把对武文元进行殴打,见张俊奇与孟富贵扭打在一起,遂上前持镐把猛击孟头部两下,而尸检报告显示,孟富贵的颅骨碎成了11块。“其左、右枕部有两处粉碎性骨折密集区,应为此外力作用所致;经过拼接,符合棍棒类钝性物体作用形成……”在此前给公安机关的供述中,高海东详细描述了其手持镐砸向孟富贵头部的过程。但是,和起诉书中指控的“指使者”武瑞军一样,高海东昨日当庭翻供,并坚称自己在投案后遭到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高海东说,2010年10月30日早上,还在面包车上睡觉的他被队长李彦忠告知“打死了人”,遂于当日向警方投案,但未料先后在派出所和太原市晋源区公安分局两次遭到警方“背铐”和殴打,在警方的引导下,最终作出了之前的供述。对于这些,刚来到保安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称没有从保安公司拿到一分钱工资的他,解释为“为了义气”。但是很快,高海东的翻供遭到检方质疑,在高当庭叙述“入看守所后再无刑讯”后,检方称,高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后,仍作出过多次“手持镐把击打孟富贵”的有罪供述,以此向法庭陈述,高海东的当庭翻供不可信。
孟建伟的代理人向法庭宣读的一份取自张俊奇的口供显示,高海东在事发当晚,正是手持镐把击打武文元手部和孟富贵头部的主要实施人。对于检方和诉讼代理人的质疑,高海东称,之所以在“入所”后仍做有罪供述,系因警方在对其提审时已经明确告知他“证据显示就是你打死了孟富贵”,加上对张俊奇等人“义气”的考虑,故而持续作出有罪供述。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武文元在被人持镐把和砖头等物殴打倒地装死而躲过一劫。作为当晚的直接参与者,高海东说,武文元当时装死的举动他并非看不出来,在倒地后,武曾睁眼偷看过他,但自己并未继续对其实施殴打。只是命令其不准出声,约30分钟后,在无法打开武家大门的情况下,武家的房子被挖开一个大洞,其与同案人随后将武、孟两人拖出屋外。除“10·30”血案之外,他没有参与其他强拆行动,对于诉讼代理人“你是否在此前的拆迁中强拆过村民电表?”、“是否曾强拆过古寨村其他民舍”的当庭发问,高海东当庭失忆———不记得了或者干脆拒绝回答。
对于高海东的供述,孟建伟的代理人刘亚军和李劲松律师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作为“10·30”拆迁命案的重大嫌疑人,高海东前后矛盾的供述只能说明其避罪心理驱使。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根据他们庭前的调查,太原市滨河西南延工程涉拆民舍360多户;在此前的强拆行动中,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机动大队一直“冲锋”在前,而据调查所见,整个滨河西南延项目,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操作,但仍被强制上马。根据武瑞军等人的当庭供述,李劲松和刘亚军律师更明确向法庭提出,身为晋源区副区长的计建中和金胜镇党委书记张兴旺正是直接的幕后指挥者。
武瑞军:“如果没有领导指示,我们怎么敢冒然出手”
武瑞军说,按照拆迁市场惯例,他的保安队收费为每人每班次130元—200元不等。从2010年8月3日介入到太原滨河西南延工程拆迁项目到案发,武瑞军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先后获利100万余元,就在对孟、武两家拆迁前不久,他刚刚从项目指挥部拿到了10万元雇佣金。“收钱办事”的保安队,几乎成了“拆迁雇佣兵”。但是现在,武瑞军和他的亲属们意识到,昔日的“上级”已经不在乎他的去留,丢卒保车似乎成为必然。
昨日上午庭审结束时,武瑞军的嫂子李俊兰、亲属闫翠华等人将记者围了个水泄不通。李俊兰说,武瑞军一直是收钱办事,但事发后种种迹象表明,滨河西路南延工程指挥部和晋源区主抓此项目的负责人已经置武于事件核心,试图让其顶罪。
“检察院的起诉漏洞百出,我们也是受害人。”闫翠华和武家一名石姓亲属说,真正的幕后主使者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他们对武瑞军的命运颇感担忧。从检方搞错保安公司性质这一点上看,检方的审查义务是否尽到,仍未尽可知。
实际上,在检方主控的17人当中,当地男子李根虎一度成为各方争议焦点。检方指控其在“10·30”拆迁血案中,涉嫌包庇犯罪。太原市府一名熟悉计建中的知情人透露,李根虎早年便与计建中相熟,计在太原市其他地方任职期间,李根虎就一直是计建中“搞拆迁的左膀右臂”。
“10·30”案卷资料和涉案人员的供述显示,李根虎正是滨河西南延工程拆迁实施人———“同心”公司(音)的负责人。但孟建伟的代理人当庭质疑,李根虎并非该工程的实际实施人,真正的拆迁施工者系武瑞军和“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对此,武瑞军当庭予以否认。他称,李根虎的拆迁公司才是拆迁人,事发当晚,之所以由其手下代为实施强拆,仅仅是为了方便。至于李根虎的拆迁公司是否具备拆迁资质、滨河西南延工程项目是否合法,他并不知情。整个过程中,他和手下只是“办事收钱”,对于法律上的问题,他从不过问。
武瑞军在反驳检方指控时甚至反问:“如果没有领导指示,我们怎么敢冒然出手?”对检方起诉书中所陈述的“柒星安保物业公司”,他表示不能理解。武瑞军说,因为滨河西南延工程系晋源区内工程,尽管自己有柒星公司在手,但按照领导“晋源区的公司好办事”的指示,他还是在项目之初回到了晋源区公安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是为了在工程的承接上获得便利。
高海东的供述也显示,武瑞军手下人员所使用车辆悬挂的通行证上,均清晰标注有“晋源分局保安公司机动大队字样”。除此以外,武瑞军手下持有的工作证上,工作单位体现的也正是该大队的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