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石油突然成为众矢之的,日赚4.59亿元,本应该是举杯欢庆的好事,却反而成为备受质疑的导火索。之所以被质疑,归根结底是由于作为一个大型垄断国企,中石油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打分实在难以及格。
1月12日,在中石油2011年工作会议上,中石油总经理蒋洁敏对外披露,2010年,中石油实现营业收入1.73万亿元,税费3182亿元,利润1676亿元,若按天计算,则相当于每天狂赚4.59亿元。
根据媒体披露,但与中石油巨额利润相左的是,连续数年来,中石油都会以亏损之名向国家申请补贴,甚至数次以亏损为由不断调高油价。不仅如此,早在2004年,国税总局也下发了相关文件,在税收制度上为中石油大开绿灯。
中石油几乎每年都会以下游炼化板块和成品油进口亏损等原因申请补贴。其中,2005年和2006年,中石油以相同理由申请补贴,而根据其年报显示,两年内中石油的利润分别为1333.6亿元、1422亿元。
与中石油“叫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5年和2006年,中石油曾两度获得“亚洲最赚钱公司”称号。
中石油就像是掌握了绝对话语权,叫穷叫苦要求涨价、要求补贴的是他们,而在一片“涨声”中最大的获益者也是他们,最终,为中石油的暴利买单的仍是消费者。中国的消费者承担着比美国贵一倍的油价,从而支撑起中石油“豪华”业绩。中石油的暴利是建立在与“民”争食的基础上的,这与公司作为国企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显然有所相悖。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报告(2009)》称,企业社会责任指数领先的14家企业中,国企占近九成,外企榜上无名。同时,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也较低,处于旁观阶段。排名前几位的清一色是垄断行业的大型国企,如国家电网、华能集团、宝钢股份、中石油和中石化,清一色是垄断行业里的大型国企。而他们社会责任最常用的体现方式便是“豪捐”,这样便算是体现了社会责任?真要比捐款,汶川地震后,捐出上亿元的天津荣钢董事长张祥青也应该排在这些国企前面,这位民企负责人捐的可是本属于自己的真金白银。国企本身就是全民所有,用利润回报股东天经地义。然而,现实是很多国企一方面避谈自身的企业性质,一方面又以豪捐来炫耀社会责任。
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它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简单说,要摒弃利润唯一的传统理念,强调对社会的多方面回报。
让利于消费者是社会责任,可在国际原油高价时大量进口导致亏损的是中石油,以亏损为名向国家要几百亿补贴的还是中石油,在美国上市后巨额分红百亿美金、却在国内上市后套住万千散户的还是它,你能说它很有社会责任感吗?
稳定物价是社会责任,可在参与房地产投资方面,中石油、中石化、中粮这些大国企就非常“积极进取”。因此,以至于在中央进行楼市调控之时,国资委不得不下令非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
解决就业是社会责任,可根据有关数据统计称,全国75%,甚至80%以上人员的就业问题是由中国的民营经济解决的。国企在吸纳的就业人数上仅仅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8.2%,其中,央企能够创造的就业岗位比例就更少了。事实上,当年央企改制上市时,剥离了大量社会性资产,把大批亏损企业和就业人员甩给了政府负担,而自己转身以轻松的身姿迈入资本市场。
豪华利润的背后是谁的血汗?面对日赚4亿多的暴利,中石油有义务回报股东,有义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