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1-06 02:44:51作者:
台湾教育部近日公布《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修正案,将针对已拿到大陆高等学历的台生、在台陆配、来台依亲的大陆人民进行学历采认,不过,这只限定去年9月3日之后,前往大陆41所台湾教育部所承认的学校系所可以直接采认。
这受到承认的41所大陆大学主要是以大陆九八五工程的39所大学,扣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后的38所大学,另增加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及中央美术学院等3所,总共41所。
然而,至于1992年9月18日至去年9月3日期间,拿到这41所学校系所学历者,则必须经过学历甄试才能获得采认。另外,医学学历则完全排除在外。
与此同时,台湾有关部门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2011学年度即今年9月将有首批大陆学生来台就读。
根据这一新近公布的办法,台湾公立大学不能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班,只限硕、博士班招收大陆学生;私立大学则可以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班。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目前预计在今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额,3至5月办理硕、博士班招生工作,4至7月办理学士班招生工作。
台湾媒体报道,来台陆生需提出10万元人民币的财力证明,大陆学生来台后可以转系或转学,但不得“降级转学”。如果台湾院校系接受台湾政府委托涉及“安全机密”的项目计划,该系所就不得招收大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