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的言论环境下,作者和编辑之间要生出很多富有中国特色的不愉快,这样有特色的不愉快,是正常环境下的作者与编辑都很难理解的。
若干天前,就伍皓高调宣布起诉继而又声明息讼一事撰文评论。文章发给北京一家曾约我开专栏的报纸,很快收到回复,说文章很好,但篇幅有点大,可能发的时候会删一些。我表示理解。之后一来一往多次沟通,那边表示尽快发出。又是几天过去,昨日打开信箱收到的消息是“凌晨被撤了下来”。这一耽误就是一周。
尽管文章讨论的问题不受时间影响,但引起这番讨论的事件是有时限的,再加上有关部门刻意淡化,由伍皓挑起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诸如,怎样看待网友对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怎样看待发展、征地和拆迁等等,还来不及深入讨论,就迅速淡出于人们视野了。
耽误时间长,甚至连发博客,都不是合适话题了。数年前,好几次即将发出的文章受突然而至的这样那样禁令影响被撤稿,或者文章因杂志被整肃而搁置,北京学界一位朋友多次劝我,需要发出的文章,还是要多给几个地方。我明白这位朋友的意思,现有舆论环境下,编者有编者的无奈,很多情况下编者是做不了主的。那么,作者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死守正常舆论和学术环境下一稿一投的规则。可是,真这样做了,有时可能撞车,两边一起发出来,这一来,弄得自己很尴尬,很歉意。这次得到肯定答复后,我自然不再考虑给别的报刊,于是,就成这种情况。作者真是两难。
不过,比起文章被篡改、被强加作者根本不认同的意思,我这篇文章不过白写罢了。在微博上跟一博友聊起昨天稿子“凌晨被撤”,从他那里,才知道鄢烈山在南方周末一篇评论的遭遇,那可是比不用还惨。
23日,笑蜀在微博上披露:“今早鄢烈山兄来电,称他写的方舟评论竟被加进去不是他说的两句话。第一句称权为民所赋是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继承和丰富;第二句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是对权为民所赋的最高体现,关键是使这一制度更有力。这两句强加给他的屁话,他无论如何不接受。在此向老鄢道歉。”
“本期方舟鄢烈山执笔,将习权为民所赋定为年度最强音。但写出后遭领导激烈抨击,指令换稿。编辑集体研究不同意换稿,但决定稍做让步,将领导意思部分反映到文章中。就有了令老鄢极度震怒的两句话。当时只求文章面世,未多想。现在看来,确是一大耻辱。老鄢原文见其凤凰博客,特此更正,并自我检讨。”
我非常理解鄢烈山的愤怒,几年前应当时尚在中国改革杂志的陈敏约稿,写了《畸变的权力贻害教育》。结果,发稿时的舆论尺度已远非约稿时,于是,在收紧的尺度下,他约的一组稿已经不能问世。后来发成网刊,我一看,火冒三丈,一段某人语录被强加给了我的文章。我致信编辑部愤怒质问,杂志社有何权力以我文章的名义引用他人语录?有何权力不尊重作者的情感和观点而强加作者根本不认同的内容?为何不干脆加秦始皇语录?希-特-勒语录?对方回信表示了道歉。
这次鄢烈山文章遭遇的,跟我几年前那次类似。
作为这地方的作者,很理解这地方的报刊处境。所以,可以容忍给删得上气不接下气、甚至把文章折腾得肠梗阻,但是有一条底线不能逾越——不能把作者没有的观点强加给作者!然而,这种遭遇的作者在特色国不在少数。
201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