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在法庭上
曾经震惊海内外的承德文物盗窃大案于19日画上句号,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上午将被告人李海涛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馆藏文物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3年3月至1997年8月、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被告人李海涛在担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管理处文物保管部副主任、主任和避暑山庄博物院文物保管部副主任期间,多次利用査库等机会进入外八庙文物库,私自将馆藏文物带出文物库,之后以工艺品、文物残件、部件、附件、非馆藏文物或者低等级馆藏文物代替其窃取的馆藏文物,并指使工作人员篡改文物档案、编目卡等。
李海涛采取上述手段窃得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局部鎏金银藏式须弥山坛城、尼泊尔式局部鎏金铜无量寿佛坐像、紫金嵌松石无量寿佛等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共计259件。经鉴定,上述文物中,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56件,三级文物58件,一般文物101件,未定级文物39件。
倒卖文物获利数百万赃款
窃取文物后,被告人李海涛单独或伙同他人卖出文物152件,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47件,三级文物50件,一般文物12件,未定级文物39件,李海涛从中获得赃款人民币320余万元、美元7.2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文物202件,尚有57件文物未追回,其中二级文物18件,未定级文物39件。公安机关还从李海涛处追缴赃款人民币225万余元及大量美元。
看中国编辑采集了一些网易网友的精辟评论:
网友对这一新闻的第一反应是:“人家贪几个亿十几个亿的都没判死刑,你个几百万的小喽啰倒挂了,哎,后台不够硬就别学人家撒,下辈子找个叫李刚的爹投胎吧,这辈子就这么滴了!!!”
还有网友精确了数字:“受贿1亿=贪污1000万=盗窃100万=抢劫10万。请大家根据个人处境,分别选择冒险规则!”
有网友精辟点评:“自己人先富起来,自己人先盗出去。”
北京西城网友透露:“呵呵,有啥追不回的,就在李春平手里,这是公开的秘密。”
辽宁沈阳网友“koutuyangza”也反对这一判决:“首先不赞同对贼处死刑,还有,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是“有57件文物未追回,其中二级文物18件,未定级文物39件”,连文物价值都未确定就摧毁生命毫无理由。”
还有网友看的更远:“到处拆!到处卖地!到处造房子!名胜古迹说毁就毁了!!!这些人怎么办???是该灭门九族了???”“文革的时候多少文物被‘打倒’,那该毙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