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家—弱社会”体制虽然在发展初期具有高效率整合社会资源的优势,但随着社会发展,其劣势也同样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概括而言,中国模式有五大困境。
“腐败困境”。在“强国家—弱社会”体制下,社会对于国家制衡能力就相对弱化。官僚腐败与相当一部分官员的反法制的自利行为,难以通过社会制约来纠正,在某些官员权力范围内,社会反弹往往被解释为不稳定因素来予以抑制。他们可以运用自己管控的“强国家体制”来抑制社会对他们的抗议与反弹,久而久之,腐败治理就发生许多问题。
“国富民穷困境”。国家官员或机构与垄断性的利益集团相结合,利用政府强大的税收能力,从社会中汲取资源,而社会本身对国家财富集中缺乏足够的制衡能力。其结果直接导致社会消费严重不足。经济拉动困难,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病困境”。在体制内有一种强有力的观念,认为国企是国家安全与体制安全的命根子,任何强化并向国企利益倾斜的政策,从政治稳定的角度来说,都被认为是大方向正确的。国企的“非经济思维”(即从政治角度来考虑问题与决策)的特点,使社会上对“国进民退”风潮产生忧虑。“国有病”的最大的隐性负效应,是自身效率递减与整体经济运行的低效性,一些垄断性的国有企业无须激发创新意识与提高效率,它们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炒房”而从社会获得巨利,一方面是“大众勤劳不致富”,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挣钱越来越难。
“两极分化困境”。一方面,有权势的政府官员与权力保护下获得巨大利益的企业家,形成垄断性的分利集团,双方结成权钱交易的互利关系。他们在圈地中取得了巨额利益,另一方面,高房价又使中产阶级与普罗大众财富积累困难,这就形成中国模式下的两极分化。
“社会创新能力弱化的困境”。在“强国家—弱社会”模式下,由于公民社会缺乏,原先由社会承接的社会功能,如教育与文化,均由强势国家包下来,国家官僚具有天然的行政化、功利化倾向性,这就使中国的教育、文化等社会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受制于行政化官僚约束,社会利益多元化不能通过公民社会来调节。行政官僚“保姆”对文化教育的强控制。
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与社会冲突,强势国家可以利用督导性国家的强势资源,通过行政与经济手段,以“花钱买稳定”的方式,来抑制矛盾,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取得短期效果。然而,由于弱社会不能为解决问题提供“多元整合”机制,来帮助国家解决各种矛盾,矛盾可以延迟爆发,但不会消解,只会不断积累。一旦再次爆发,国家仍然可以通过同样的办法来“摆平”问题,维稳成本越来越高,社会矛盾会越积越多。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一种路径依赖与恶性循环。如果社会矛盾不能通过“高频率低强度的爆发”方式来化整为零地解决,那么,它们就会通过“积零为整”方式来个总发泄,中国将陷入“低频率高强度”爆发的危机与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