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一名副股级干部,却凭借其情夫国土局局长的要职,成了不少人巴结的“红人”。在人事任命、干部提拔、资金拨付和房屋租金减免等方面,她为请托人“热心相助”,趁机敛财。
记者10月29日获悉,因涉嫌受贿、贪污,湘乡市国土局原局长陈光荣(本报10月28日A17版曾作报道)的情妇彭国英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牌馆成了“地下组织部”
彭国英47岁,湘乡人,中专文化,案发前系湘乡市民政局财务股副股长,兼湘乡市光荣院出纳。陈光荣曾在湘乡市民政局担任过局长,系彭国英的顶头上司,后调任湘乡市国土局局长、书记。
在担任湘乡市国土局局长、书记期间,陈光荣大肆“卖官”,彭国英则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她在当地开了家牌馆,那些想进入湘乡国土系统工作、或“跑官”“买官”的,正是在这家牌馆,直接或经彭国英之手,将钱送给陈光荣。
刘伟强原系湘乡市金薮乡乡长助理兼财政所所长。在陈光荣家里给陈送了1万元,他先是调进了湘乡市国土局,任该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升任该中心主任之后,在彭的牌馆里,刘给陈又送了5000元。
拨2.2万经费,情妇捞1万
赵琼是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所长。为了给下属的新港社区争取点经费,同时,为了能将儿媳安排到该社区工作,赵琼找彭请陈光荣帮忙。后来,陈光荣以共建的名义,先后两次从湘乡市国土局批了2.2万元给该社区。为表示感谢,赵琼在2008年底和2009年底,两次共计送给彭国英1万元。
涂改会计凭证贪污2.6万元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彭国英利用与陈光荣的情人关系和陈的职务便利,在湘乡市国土资源局的人事任命、提拔、资金拨付和房屋租金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与陈光荣共同收受3人所送现金人民币5.1万元。赃款全部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或存入银行。
此外,彭国英还涉嫌贪污公款。2006年至2009年期间,她在担任湘乡市民政局财务股副股长兼湘乡市光荣院出纳期间,直接涂改光荣院会计凭证,贪污公款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