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10-29 15:40:38作者:
巴西一名麦当劳离职经理因体重增加30公斤提出控告,法院判决麦当劳赔偿巴西里尔3万元。
这名经理现年32岁,姓名保密。他进入麦当劳时体重在70至75公斤之间,工作12年后离职时却重达105公斤。他表示,公司会派“卧底”顾客随机到不同麦当劳店面调查产品、服务品质和清洁程度,所以每天要试吃速食。
此外,速食店提供免费速食给员工,使他工作时间内的热量摄取量进一步增加。
中央社报导,证人指出,原告工作的速食店大部分时间都不允许员工将餐点兑现或换成餐券。法官虽相信原告本身的体质和缺少运动习惯也可能导致肥胖,但这并不能减免速食店的责任。
法院最后判决指出,即使原告希望选择健康的饮食方式,碍于工作规定,每天仍需试吃和食用速食店供应的餐点2次,所以速食店应负赔偿责任。
麦当劳可以上诉,但尚未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