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非正常死亡(图)

发表:2010-09-2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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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童兆洪(看中国配图,资料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21日非正常死亡。

2010年9月21日,多个消息源向《财经》记者证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于当日上午,在浙江省高院15楼办公室上吊身亡。一位上午在高级法院开庭的律师对《财经》记者说,童的死亡时间约在9点半到10点之间,系非正常死亡。

据介绍,法院方面获得童兆洪的一份遗书,其自述近期的抑郁状态。该遗书经法院有关人员在内部小范围宣读。

童兆洪,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同年进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5年后成为经济庭副庭长。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宁波海事法院院长,2000年前后,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迄今,在数位副院长中排名第三。

有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分析,童兆洪之死,或与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潘华山案有关。

《财经》此前报道,2010年1月,现年45岁的潘华山于浙江省政府经济适用房政苑小区A区家中,将一位与之有利益输送关系的钱姓商人杀害并分尸,后抛尸于杭徽高速公路湖州南浔境内。7月26日,潘华山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9月21日上午,潘华山案一审开庭。据有关人士称,潘认罪态度良好,多次纠正审判长的法律用辞错误。

据闻,在潘华山案发后,除童兆洪外,还有多位浙江省司法系统人士先后被带走协助调查或“双规”。浙江检察系统有关人士亦向《财经》记者确认,潘华山被批捕后,的确检举招供了不少浙江司法系统人士涉嫌犯罪的事件。浙江省高院刑一庭庭长童志兴也已被“双规”,曾在此前接受调查的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已于近日辞职。

同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向《财经》记者证实,下周浙江省人大将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表决包括潘华山在内的人事任免案。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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