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9-08 06:26:54作者:
在布朗士帮亲戚经营餐馆的陈先生,因为儿子送外卖一个月内遭两次打劫而打算搬家,但租房合约尚未到期,他担心违约遭控告,6日前往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谘询。律师戴禺表示,陈先生可将房租押金抵房租,立刻搬走,将钥匙与搬家通知一起寄给房东。
陈先生说,儿子来美才一年半,最近到布朗士亲戚开的餐馆打工,几个月前亲戚返中国休假,他帮忙管理餐馆,为了工作方便,两个月前就在餐馆附近Avenue Saint. John近Beck St.租了一个公寓,月租1200元,租约签了一年,但实在因为太不安全,担心儿子的安危,不得不搬家,但又担心租约未完遭房东提告,不想惹上官司。
「我儿子7月28日晚上、8月30日白天遭到两次抢劫,第一次被两非洲裔男子用铁棒把我儿子的头、肩膀、胸部打得多处受伤,休息了几个星期才又带伤工作。结果没有想到8月30日大白天,只是把外卖送至餐馆对面,就被一名非洲裔、一名西语裔用手臂勒住脖子昏厥过去,躺在地上刚刚甦醒又被一阵拳打脚踢,头部、肩膀和胸部再度受伤,至今仍在就医。」陈先生说,警方逮到一个嫌犯,可该名嫌犯不承认自己曾抢劫他的儿子,警方就把这个人放走了。
他说,该地区每隔两、三条街就有一家中餐馆,事情发生后,周围的多家中餐馆都不再送外卖。而且他住的地区治安很差,所租公寓住了很多毒贩、抢匪,为了保障儿子的安全,决定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