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下乡如同当年鬼子进村
在网络上晃荡,就像冷眼观社会的一看客。对社会上不断涌现出来的一些破坏和谐的大局的大事小情,也算是旁观者清了。国家在农村推行的“新农村”构想,对于农村农民来说,无疑是一项千秋功业。
别的地儿我不知道,就我的家乡,冀南一望无垠的大平原,土地肥沃的流油,散下一把干瘪的种子,就会有一个饱满的收获。土地,这一方人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从责任田以后,随着盲目的“乡镇企业”乱占;农民自建房乱占;名曰“招商引资”设立的开发区乱占,大片土地被水泥了,被围墙了,至于这乱占给农村农民究竟带来了什么好处,没有看到,但是在这一轮轮乱占耕地过程中,政绩染红了多少官员的红顶子?
好歹,国家适时出台了硬性规定,一定要保有18亿亩耕地的最低红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工业缓一步发展不要紧,而农业如果缓一步发展,社会就可能震荡。这源于一个最基本的道理:13亿或者14亿张口吃饭是天大的问题,人的生命赖于这看似很平常的土地。
别的不说,就说近期各地开展的新农村或者叫农村社区开发建设来说,伴随着每一个试点的开工,总是农民给政府对抗到底,最终还是以农民丢弃土地的结果,再一次证明了权钱的“伟大”。是农民们反对“新农村建设”吗?错了!拒绝好事岂不是傻瓜?我在一个已经主体竣工的农村新社区,从农民口中了解到,这个小区是占用村集体的20多亩耕地开发的,每套三间二层工料费大约5万元(这造价不用审计,农民心里的帐最明白,市民买楼你可能不知道工料费,但是对于农民建房用料用工却计算的很清楚)农民建房是不算地皮价格的。因为国法规定农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允许买卖——尽管现在到处在买卖。而这片社区建好后,每套房子卖价是12.8万。造价5万卖到12。8万,这之间的利润谁拿走了?我没有调查权,这只能供大家猜想了。因为这个社区的建设,村里一年多没有敢召开组织会议了,真是怨声载道,骂声一片。
前几天,在另一个地方,我看到有几个三马车拉着满满的刚吐天穗青玉米杆儿,向奶牛场开。路边的人在议论,原来是这个镇也在搞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每五万块一亩地。五万块一亩地对于不靠种地生活的农民来说,心里美滋滋的;但是对于依赖土地生活的农民就不同意,据说镇里在一天夜里雇用大量人员突然袭击,把所要征收的土地上的玉米全部割到了,要卖来领钱,不卖?你随便。现阶段是农民上访不是被刁民就是被精神病,更不允许集体上访,冤屈只能打掉牙咽到肚里了。据说,这块地由北京某房地产来开发商品房。
昨天,一个老战友说,他老家的岳父一块地儿刚好在所谓的“新农村社区”建设范围,要被以每亩地2万元的价格“抢占,”他的岳父是农村退休老教师,威望较高,乡里不敢下死手,目前还在僵持对抗中……
房地产商们在城市大把大把地捞钱,现在又发展到了乡下。而这抢占农民土地的罪魁祸首就是打着“新农村建设”幌子的地方政府啊!
农民们把这抢占农民土地的行为比喻成“鬼子进村”。在我看来这样打着“新农村建设”幌子的巧取豪夺,还不如鬼子进村呢?鬼子进村开始只是抢鸡抢鸭,而这一轮“新农村建设”的地产商们,要的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啊!
我以上的言论估计要被“刁民化”了。但是本刁民认为:
一、建设新农村不应该搞成开发商垄断,这样势必把“新农村建设”搞的像城市住房建设一样,最终政府被地产商绑架;
二、“新农村建设”应该首先给农民商量商量,既然给农民办好事,就应该让农民明白;
三、“新农村建设”必须本着不破坏现有耕地不占用现有耕地,应该从空心村入手;
四、“新农村建设”应该交给农民自建,政府只进行统一规划指导,把国家的补贴给予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农户……
这说了也白说,因为这样政府就没有了利益,但是这样政府就有了口碑,社会更加和谐,官员啊!如果这样你就不有了真正的政绩?在千古骂名和流芳百世之间,你选择什么?
以下图片来源于网络:
某地主体竣工的农村新社区
空心村的残桓断壁
农民上访信
上访信尾页
将被毁坏的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