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时的被告人江青。
特别法庭审判席。
出庭的辩护律师前排自左至右是甘雨霈、韩学章、张思之、马克昌、周奎正,后排自左至右是傅志人、张中、苏惠渔、周亨元。王舜华律师因病未能出庭。
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1980年11月26日开庭,对1974年10月“四人帮”策划到长沙向毛泽东主席诬告周恩来、邓小平的主谋江青进行庭审调查。同案犯王洪文出庭作证。
1980年12月12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第五次开庭审问江青。这是受害人廖沫沙出庭作证。
前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在特别法庭旁听席上
1980年12月12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第五次开庭审问江青。这是受害人王昆仑出庭作证。
1980年12月23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继续对被告人江青进行庭审调查。中国京剧院院长、着名戏剧艺术家阿甲(右)出庭作证。
1980年12月29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就江青被指控的反革命罪行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江文驳斥江青的无耻诡辩。
江青在1980年12月29日的法庭辩论中为自己辩解。
1980年12月23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继续对被告人江青进行庭审调查。中国京剧院院长、着名戏剧艺术家阿甲(右)出庭作证,揭发江青诬陷迫害他的过程。
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同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勾结林彪反革命集团,煽动打倒一切的极“左”思潮,进行夺权活动,造成10年之久的全国大动乱,。197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江青进行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江青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对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