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往外跑,儿大娶妻难。” 如今,在中国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大龄未婚男青年屡见不鲜;在乡村小学和幼儿园里,男孩比例明显升高;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等制造业和服务业聚集区,18―25岁的年轻女工严重短缺,以往“满眼都是年轻女孩子”的服装厂不得不用部分男工来替代……
有人说,这折射出“男盈女亏时代”已经来临。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目前我国19岁以下年龄段的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2400万。经测算,届时将有上千万适龄男性面临“娶妻难”。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持续20余年,累积效应已现端倪。”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男女比例协调本是自然进化的规律,然而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成为社会一大“顽疾”。
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叫婴儿性别比,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到107个男孩。由于男孩的死亡率高于女孩,到了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因此,联合国设定的正常值为103―107。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47;1990年“四普”时,上升到111;到了2000年“五普”时,跃至119;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更高达 120.49,超出警戒线1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相对于女性,男性盈余13%。
“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从东部向西部,从农村向城市迅速蔓延,几乎覆盖全国各地。”原新说,1982年,只有18个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2005年,除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偏高,其中,有3个省超过130。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会议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说,根据国家统计公报,2009年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比2008年下降了1.11个百分点,出现了近年来的首次下滑。不过,整体上,性别比仍然偏高。
光棍增加问题多----
婚姻挤压之痛不仅在于产生大量“光棍”,更在于其后果主要由贫困人口来承担
“近年来,北京市登记结婚的人群中,男方年龄在25―39岁之间的夫妻,年龄差距比10年前增大,其中,年龄差超过5岁的不低于10%。”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几年全国各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情况看,男女婚龄差距拉大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的直接影响,就是‘婚姻梯度挤压’现象凸显。” 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介绍说,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0―19岁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377万。未来20年内,平均每年新进入结婚年龄的男性,比女性多120万人。同龄适婚女性短缺,男性就会向低年龄女性中择偶,挤压到一定程度,就要向别的地区发展,城里哥找乡下妹,富裕地区的男性找欠发达地区的女性,“婚姻剩余男性”最后沉积在低收入的贫困阶层。
田雪原忧虑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连个家庭都没有,遑论和谐社会。当婚而不能婚的男性剧增,会危及婚姻和家庭稳定,大大增加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浙江省公安厅统计资料显示,该省近20万外来媳妇中,被拐卖妇女达3.6万人,她们多来自云南、贵州、四川、湖北等欠发达地区。
在广西与越南交界的边远山区,多数男人都很穷,没什么文化,在当地很难找到老婆,不少人一辈子都是单身汉。从1992年开始,一些越南女子通过非法中介进入这些地区,与当地大龄男子“成婚”,而后生儿育女。多年来,政府有关部门虽加强管理,但非法婚姻屡禁不绝。
“婚姻挤压之痛不仅在于产生多少‘光棍’,更在于其后果主要由贫困人口来承担。”田雪原说,有人提出引进外籍新娘解决“剩男”问题,这在人口较少的国家或许有相当效果,但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一是“进口新娘”不现实,二是杯水车薪,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男女比例失调还会带来就业挤压问题。一位经常来往于广州、杭州、上海等地的服装老板介绍说,目前一些服装厂男女工比例已达4∶6,不少纺织厂因招不到女工而停业。原新分析,男性劳动力过剩会增强劳动力就业市场的竞争,加剧女性就业难度;某些行业和职业中,可能出现女性短缺而要男性替代的现象;某些男性就业岗位会因为劳动力过剩,引发男性激烈争抢。
原新强调,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与人口老龄化交织,将加剧人口结构的不合理性,威胁人口生态安全,未来的社会阶层结构、消费结构、组织结构等都将更为男性所主导,其深远危害,不亚于上个世纪中叶的人口膨胀。
B超成为直接“杀手”----
“女孩失踪”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一条龙”黑市
我国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已经上千年了,为什么近30年才出现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少子化和B超普及是直接原因。”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说,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日本、中国等具有男孩偏好的亚洲国家或地区在生育率下降过程中,普遍出现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因为那时B超设备开始普及。许多人怀孕4个月后,经B超鉴定胎儿性别,男胎保留,女胎引产。
性别比失衡问题突出反映在农村。过去 20多年里,考虑城乡差异,国家对农村的生育政策,实际上是生男即止的规定:头胎生男孩的,不再生二胎;头胎生女孩的,可以再生一胎。
“头胎生了女孩的,二胎便要千方百计生男孩。”据原新介绍,历次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查发现一个规律,孩次越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越高。2005年的出生人口中,第一孩的出生性别比为108.41,虽然偏高,但程度不严重;第二孩猛然升高到 143.22;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性别比更高,达到了152.88。“有些村庄甚至3年内没有出生一个计划内的二胎女孩。”
“女孩失踪”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庞大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市场。
据介绍,在江西、湖北、安徽交界地区,从事非法鉴定性别的活动由隐藏变为半公开,由 “坐等上门”变为“上门服务”,鉴定时的怀孕时间由16周以上缩短为12周左右,由本地小范围变为有组织的跨区域大范围作业。在一些农民工聚集的“城中村”,“B超”、 “大月份引产”、“药物流产”等广告牌随处可见,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到人工终止妊娠,提供“一条龙”服务。
这些“B超黑市”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前店后厂。开在街面的妇科诊所乃至药店揽生意,后边居民楼的家中做B超,鉴定费200元左右。如果是女孩不想要,约医院的医生来做手术。
二是介绍去医院鉴定胎儿性别。为逃避政府有关部门的打击,避免几十万元的B超机器被没收,一些中介诊所利用关系,带顾客去大医院,打着检查胎位等幌子,从“关系户”医生的暗示里,得知实情,如需堕胎,回诊所做手术。
“科学技术是一柄双刃剑。”翟振武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会有越来越多新的、易于普及的性别选择技术和人工流产技术问世,加强监管迫在眉睫。
重男轻女是祸根----
生育观上的男孩偏好,是继嗣问题、“面子”问题,也是女性弱势地位问题
“炉灰筑不了墙,女儿供养不了爹和娘”,传统观点认为,农村的男孩偏好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增加收入和养老问题。目前农村养老保障最主要的困难是经济上的,女儿大了要出嫁,而生活在身边的儿子(媳妇)能提供养老支持。
不过,一项对安徽省太湖县、宿松县、潜山县等欠发达地区人口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些年来,在经济贡献方面,生男不比生女强。这些地区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男性年均收入8500元,交给家里2000元左右;女性年均收入6300元,交给家里4000 元左右。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女青年的嫁妆基本是自己挣的,男青年的父母需要投入3万―4万元。因此,不能将男孩偏好简单地归结为经济问题。
事实上,在我国沿海等富裕起来的地区,发达的经济条件和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未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根子在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田雪原说,在许多人眼里,生男生女,是继嗣问题,也是“面子”问题。对于财富迅速增加的家庭,“万贯家财留给谁”的问题,使人们灵魂深处“儿子传后”的意识变得空前活跃和强烈。一些家族、宗族观念严重的地区,生男孩意味着家族香火不断,意味着家族势力的强盛。有了儿子的妇女可以免遭家人“不争气”的指责,儿子能提高母亲的家庭和社会地位。
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表示,男女不平等带来的性别差异因素,是人们男孩偏好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妇女除了教育程度增长的幅度基本赶上男性外,其它指标都明显落后于男性:在经济生活方面,女性虽然广泛地参与社会劳动,但职业声望和收入不高。招生招工时,条件等同情况下,往往取男舍女;在政治生活方面,女性的参政比例大大低于男性及国际社会女性的平均政治参与水平,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女性仅占1/5。
性别比失衡需强力干预----
当务之急是打击技术越轨,治本之策是促进性别平等,提升女性社会地位
性别比长期严重失衡是社会背负的“高利贷”,在灾难爆发前排除危情,是百年大计。国家人口计生委性别比治理办公室主任罗迈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应标本兼顾,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
“现在一提出生性别比失衡,人们就想到‘娶妻难’和‘光棍’问题。其实,这是从男性为中心的视角考量问题,不仅仅是关注了男性。” 杨菊华指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实质上是女性发展权益问题。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以及现行的一些政策因素影响,两性之间显性和隐性的资源获得不公现象十分普遍,女性的弱势地位依旧明显。因此,推进两性的公正、平衡发展,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才是“治本“之策。
据介绍,1990年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全国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建立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给予养老保障,让百姓觉得生女孩不吃亏。近年来,国家推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家庭和社会养老保障能力,从物质保障上和观念上推进重男轻女思想的转变。2009年,全国14个重点省(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下降趋势。
翟振武认为,当务之急还是打击技术越轨,整治“两非”(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海亭表示,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虽然严禁“两非”行为,但未重拳出击。比如对于没有行医资格的人从事“两非”行为,法律规定按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医务人员涉足“两非”,只规定了行政处罚,罚款额度只有1 万―3万元,没明确刑事责任。
韩国也曾经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阶段,为此,韩国立法规定,对于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医务人员,一是罚款3000万韩元,相当于20万元人民币;二是吊销医师执照,终身不得行医;三是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武海亭认为,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