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了死刑。这当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把文强送进地狱的薄熙来本身是清官吗?我们从本文配发的照片可以看出,他和文强的不同之处是文妻直接受贿,狡猾的薄熙来则以谷开来的律师所贪腐敛财,虽异曲同工,但因为他出身根红苗正,作案手段高超,就成了反贪打黑的英雄,这种手电筒式的倡廉使中国越变越腐败!形势越来越严峻!
据新华网报道,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做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做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些审判过程经媒体报道已尽人皆知,但由于薄熙来严控舆论,隐藏在背后的交易,我们所知甚少,从文强去年8月被捕后,汪洋等人的异常举动可以看出,薄熙来并非真的打黑反贪,不过是为了内斗自救,他深知,一般情况下,一个部级干部由北京被挤出中南海,大都面临调查,比如原辽宁省长张国光,由辽宁调湖北,随后被判刑11年,薄熙来在大连10几年,通过其太太谷开来办律师所贪腐所得大约3个亿。从我提供的这张照片可以清晰地看出,他太太的律师所,有四个挂牌的房间,大约有30个工作人员,依每人月工资3000元计,大约每年费用是1080000元,还不包括房租等其它办公用品。据我所知,她每年赢利8000万,一共经营了近20年,她几乎包揽了大连所有的招商大项目,有的是法律咨询,有的是中介,尽管名堂很多,但用原大连大学名誉校长,著名书法家于植元先生的话概括最经典:小小的大连市,老公当市长,老婆当律师。你说,这是什么钱?怎能不发财?
图片:谷开来设在大连百丽大厦6楼的办公室(1998年2月21日姜维平摄)
正因为薄熙来深知他到了重庆后的尾巴,有可能被政敌抓住,才在太太谷开来的策划下搞了“反贪打黑”,其抓住汪洋,贺国强等人的把柄,和胡温讲条件,使自已转危为安,这一点我们回顾以往既可看出,第一,文强被捕之后,汪洋马上带着大单和项目赶到重庆招商,并去拜访薄熙来,我在题为《汪洋下重庆,五味杂陈谁人知?》一文中有详尽分析;第二,原本王珉在辽宁省把大连检察院的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公安局长都换了,明显是摆开战场,欲挖薄熙来的老巢,但后来忽然按兵不动,举棋不定,这说明不是薄熙来没有问题,而是时机不到,风云突变!第三,薄熙来刚开始唱红打黑时,一句不提胡锦涛等,但后来忽然大转弯,不仅把赞扬胡锦涛挂在嘴上,而且还肯定重庆历任领导都是清白的,于是,重庆原市长王鸿举调到了北京,安全上岸了,黄奇帆走马上任了。这些高干的调动,没有胡的指示,或者说,没有太子党与共青团的肮脏交易,能决定吗?如果文强没有更大的保护伞,他能横行霸道那么多年吗?第三,美院,作协,海外媒体人士,网络媒体大亨,海基会和海协会相关人士,李铁映,邓朴方,等等,都不远千里,拜访重庆,是因为他们消息灵通,他们知道了,薄熙来和胡温达成了私下的交易,他不再深挖共青团的腐败,胡温也停止了对他太太谷开来的调查,也就是说,薄熙来18大可能进常委,胡温成了过时的皇历,这就是薄熙来在会议上说“感谢谷开来”的真实原因。
据报道,文强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官样文章还说,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这一条移在薄熙来身上也适合,90年代,薄身为大连市长和书记,其太太利用他的影响力,招揽生意,大肆受贿,比文强犯罪的情节要严重百倍千倍!文强再贪,她太太没有明目张胆地办企业,骗大钱!谷开来1997年就把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开到了纽约和香港,还出版了一本书《胜诉在美国》,可想而知,薄熙来贪了多少钱!
报道还指控文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我们知道,薄熙来在大连充当保护伞,曾纵容包庇了邹显卫{虎豹},董海波,米老鼠,等许多黑社会组织和黑老大,血债累累,证据确凿,铁证如山,罄竹难书,而且他和文强一样,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否则,他如何解释薄瓜瓜,李望知等两个儿子海外留学的昂贵花销?如何解释他位于大连中夏苑的别墅和位于北京亚运村的房产,还有大连长江路598号万达公寓28层的三套南向住宅?以及设在香港和美国纽约的律师分所办公室巨额开销?假定海外的办公室不是购置物业,请问:高昂的租金和聘员薪水何来?
报道还说,文强还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以应当判死!笔者认为,依据国内的社会风气,许多女人为了钱财,根本不顾廉耻,文强是重庆的局级高干,一个科级的烟草局长都能养N个情妇,何况文强呢?!他用得着强奸吗?为何被强奸了,几年后被害人才出证?薄熙来在大连玩了多少歌星,影星,球星,养了多少情妇,送了多少房产?给了多少钱?如果都算强奸,薄熙来该当何罪?!
报道还说,上述罪行,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我认为,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文强的确应当判死。但是王益不应当判死吗?张春江不应当判死吗?郭京毅不应当判死吗?如果薄一波廉洁,他的秘书王益会贪吗?如果江泽民的儿子江绵恒不贪,张春江能贪吗?如果原商务部长薄熙来不贪,他的下级,处级干部郭京毅能贪吗?再说,陈同海一天贪一个亿,为什么不判死?杀了文强能解决中国官场的制度性腐败吗?薄熙来用反贪做手段,搞政治内斗平衡,的确给了胡温一个苍蝇吃,但胡温也应当知道,薄熙来反败为胜的后果:日后,他会再利用更大的权力,在适当的时候,以胡锦涛儿子与温家宝太太等人的经济问题为把柄,置其于死地,因为2007年底胡温把薄熙来下派重庆,明显有着发配和排挤的性质,薄熙来是一个有仇必报,报便至死的人,故此他如果18大上台,必将使中国血流成河!辽宁的王珉别以为拳头伸出去没打他就没事了。据我对薄熙来深入骨髓的了解,他也不可能放过王珉这样的人!!
另据报道,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重庆市委门前,记者看到有市民拉出“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的横幅。在重庆市检察院门前,有市民再次放起鞭炮以示庆祝。在华龙网“两江社区”,还有网友发帖称:曾经在政法部门身居要职的文强,其不作为、乱作为,颠倒黑白、为非作歹的行径,实际上,已经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文强今天的下场罪有应得。”当地媒体还配发了照片,我不否认这是薄熙来大得人心的事实。然而,由于媒体的掩盖和误导,善良的老百姓不知道,抓文强的薄熙来不是清天,是和绅,是比文强还要贪的“大琐鼠”,这种“大贪”反“小贪”,定向性的手电筒式的反腐倡廉,只能博得愚民的廉价掌声,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的漫延。
文强死后,既带走了中共高官内斗的秘密,也留下了诸多的思考:一党执政的缺乏监督的体制没变,大贪官还在台上做反腐倡廉报告,在全国各地成千上万个文强在加速成长,中国的腐败会更加厉害!并带着内斗的血腥!不过没关系,官位是有限的,入党争利的人比比皆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时,总有人仰马翻的时候,惯于杀人的共产党不在乎!中共一方面,可以用贪腐鼓励干部抓经济,大干快上;另一方面,可以名正言顺地反腐倡廉,新陈代谢,轮岗换人,以保红色江山万万年!就这个意义上讲,薄熙来再聪明,不可能在18大前的所有内斗中都获得主动权,既便18大上去了,19大时也有退位的时候,只要他像文强那样背运,他以往的贪腐罪行就会被彻底清算,别以为狡兔三窟,早早地把儿子薄瓜瓜送出国就没事了,想想5年后,10年后吧,不用讲中国民主化与否,就是那些从狱中归来的蒙受了冤屈的人,会放过薄熙来吗?既便其家人逃到天涯海角,靠着金山银山,也别想飞出西班牙国际法庭的追捕与审判!所以,我说,薄熙来!你继续表演吧,文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到那时,不仅国内有赞同的标语展示,海外还会有欢呼的鞭炮声伴随!至于谷开来转移到新加坡和瑞士银行的巨款,你先替穷人存着,和文强一样,他是藏在农民的鱼塘里,你是放在洋人的口袋里!反正都是一样,你们都逃不过可悲可怜的下场!
2010年7月7日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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