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农民工下跪现场
事件缘于广西和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通公司)与南宁市缘居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缘居公司)聘请的农民工因履行桂林市漓江路9号(同和颐园工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引起的:
2008年9月20日,和通公司与缘居公司签订了《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对桂林市同和颐园住宅小区地下室及1#~10楼工程、住宅楼装饰工程提供劳务服务。合同签订后,缘居公司组织约200名农民工对合同约定的承包项目进行劳务施工作业。至2009年底,根据农民工提供的由和通公司签发的247页《施工任务书》计算,完成的劳务工程量898.6738万元。但是,和通公司单方终止劳务合同的履行,总计拖欠民工工资计135.6738万元没有支付(不含和通公司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停工、误工、民工往返路费等费用)。
根据和通公司与缘居公司签订的《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第八条第(四)条第三款的约定,属和通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须结清缘居公司已完成工程量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但和通公司一直没有结算支付。
蹊翘的是,和通公司以缘居公司及农民工代表为被告起诉到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声称其多付了劳务工程款给缘居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缘居公司及农民工返还多付的工程款104万元及利息3万元。
和通公司认为多付了劳务费?缘居公司的农民工认为尚欠劳务费?由此双方对峙起来。据农民工反映,和通公司是想赖帐并拖延时间,向法院起诉时和通公司连多付劳务费的证据都没有,不知法院为何受理?何更况劳务工钱是他们唯一生活来源,漫长的诉讼他们承受不起!为此,农民工曾向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桂林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桂林市劳动局、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等部门投诉、反映。期间,因农民工为讨薪曾在工地采取了堵路、锁大门的过激行为,桂林电视台对此也进行了报道。
桂林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几次协调会,但由于和通公司执意坚持多付了工程款,协调没有成功。农民工认为,协调未成功的原因除和通公司外,与政府部门不作为的冷漠态度以及桂林市建筑业联合会某秘书长有关:其实只要召集建筑业内人士把和通公司签发的《施工任务书》总额计算出来就能迅速解决孰是孰非!《施工任务书》是和通公司在缘居公司农民工完成劳务工作后签发的,其上列有分部分项工程名称、计量单位、计划任务、实际完成任务(其中详细列有工程量、单价、金额),是建筑行业中依法结算劳务工程量的依据。但在协调会上,和通公司耍赖也就罢了,作为桂林市建筑业联合会的某秘书长却违背职业道德,偏袒和通公司!其发言认为《施工任务书》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说法激怒了与会的农民工,其人品和专业知识与建筑联合会秘书长的职务相去甚远,严重影响了其他参与协调会的政府官员(因为他们对建筑行业的专业术语和含义不一定知晓),造成协调会不欢而散,更造成主持协调会的官员认为农民不是维权而是在闹事的局面,进一步激化了矛盾!据农民工反映,和通公司与政府官员关系非同寻常,期间有人多次接到不明威胁电话!
农民工曾向桂林市公安局申请游行示威未得到批准后,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了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公安局的决定。经了解,部分农民工在准备前往上海示威又被截访,农民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在市政府门口下跪请愿:督促和通公司实事求是,快付血汗钱!据知情者反映,农民工准备拉横幅时被门口制止,当时已有 30多农民工下跪,还有几十人在前往政府门口的路途中,后因政府信访办通知组织协调处理,未造成大规模下跪场面。
至今,事件还未得到处理。
农民工现已决心誓死捍卫捍卫尊严和自已的血汗钱!
这些农民工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如果权利未得到侵犯会无理闹事吗?希望国内外广大网民对此事关注并转贴,以弘扬正气,还农民工公道!杜绝恶性事件的根源,不使可怜之人再发生如屠杀孩子、跳楼惨剧重演!
表代200名农民工跪谢!